外遇蒐證的合法性? 外遇蒐證的合法性? 外遇蒐證的合法性?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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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17-07-08
依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妨害秘密罪)所述,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除了被跟監對象公開活動的蒐證之外:針孔偷拍是違法的蒐證。自行破門而入也是違法的。然若被視作配偶為舉證所需之必要行為,則可能成為法庭的重要依據,此部分端視法官對此行為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