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我先生剛在加州買了一棟房子(加州是採取夫妻財產共有制,也就是說婚後所取得
的資產與債務,在離婚的時候都要平均分配),但是因為某些因素,房子只登記在我先生
的名下,我也簽了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interspousal transfer deed),那麼萬一以後
離婚,我還是可以分得一半的房子嗎??
希望有好心人士好以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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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先生剛在加州買了一棟房子(加州是採取夫妻財產共有制,也就是說婚後所取得
的資產與債務,在離婚的時候都要平均分配),但是因為某些因素,房子只登記在我先生
的名下,我也簽了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interspousal transfer deed),那麼萬一以後
離婚,我還是可以分得一半的房子嗎??
希望有好心人士好以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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