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未滿16.18性器官接觸未插入告的成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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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未滿十六和十八男生滿18請問如果兩個人性器官有接觸可是卻沒插入女生的家長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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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11-12-14
首先---違反他人的意願與強制他人發生性關係(性交or猥褻)...不論雙方年齡為何都是違法的,原則上也都是公訴罪!(除了第229-1條規定的幾種告訴乃論的情形除外)其次...對於徵得其同意後與...未滿十四歲or十四歲以上十六歲未滿者發生性關係(性交or猥褻)者,由於國家考量對方心智年齡尚未完全成熟/經濟能力並不健全,惟恐該等青少年是因誤信他人言詞or一時思慮有欠妥當而影響其人格之健全,特別對於該等行為以刑法第227條單獨加以規範.(雖兩造你情我願其行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2-15
刑法第10條: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沒有接合,就不是強制性交了。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7第4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8的沒事,但未滿16的就有上述的適用。2011-12-1402:10:09補充: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