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職災及如何補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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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差在過馬路時(走路,未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發生車禍被摩托車撞到,這樣本人是否也算違規是否合乎職災的要件。二、公司方面有開立職災門診單及住院單,如今出院在家休養至少需休三個月無法上班,那公司部份該如何後續處理(請員工辦理留職停薪、還是請....假)。三、若合乎職災要件在家休養期間不能工作(約三個月)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勞保局支付70%公司支付30%,那公司是否還要另外在發給薪水呢?若是的話是給全薪嗎?不好意思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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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3-08-06
噓,小聲點,妳沒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而發生車禍,原則上不算職災,公司和勞保局若認定你是職災,算妳運氣好,如果被否定,只能希望你和肇事對方還沒和解,因為一定要加上妳住院和回家療養、無法工作的這幾個月之「工作收入損失」,不然就虧大了。參考:1.勞工於上下班途中所發生之交通事故,並非一概認定為職業災害,必需具備「上下班適當時間必經途中,無私人行為及『違反重大交通法令』」,始可視為「職業上原因」,而認定為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