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如果我有一位朋友先前她未滿18歲未到買機車的年齡~所以要我當機車的車主~目前他已滿法定年齡並將機車的貸款都繳清~但有幾期貸款是我幫他繳的~~所以他欠我一些錢~之前我一直要求她將機車過戶為他自己的名字~以免牠的違規罰單一直寄給我,但一直遲遲不過戶~日前她說已將機車過戶了~但最近又接到他違規的罰單,一直通知她,,說我又接到他的罰單,結果她一直不接電話~去他家裏也找不到人~避不見面,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如果想寄��
如何寫存證信函可以讓她還我錢並把罰單繳清和機車過戶為她的名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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