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住在屋齡25年的5層樓老公寓.地下室為100坪機車停車場和用磚頭隔起的2間5坪的房間.這2間房間.被經營油漆行的鄰居占用上鎖.裡面擺放大量易燃油漆.
2.和鄰居溝通後.鄰居說當初建商說他有使用權.所以他可以使用
3.但我查了一下法規.發現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地下室是可以登記在建商名下.但建商還是需遵守地下室的使用規定(例如依內政部81.12.5台內警/營字第8190095號函訂定 內政部87.1.17台內警字第8770011號函修正
防空避難設備,不得裝置危險設施,儲存危害公共安全與妨礙衛生等物品。)
4.請鄰居提出建商授與他使用權的証明.他又提不出來.我該如何查當初建造時地下室的登記使用項目?或是需要查地下室的產權登記?
5.我的目的是要證明他沒有資格獨自佔有地下室的房間.希望他將易燃物移除並繳交公共費用.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對?
非常感謝!!!!
Update:
我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謄本.但只能查到我自己住這戶的(其他住戶的.地政事務所說我非本人不能申請).真是很煩惱.他們說叫我到縣政府建管課去查有沒有圖試試看.哀.....
2.和鄰居溝通後.鄰居說當初建商說他有使用權.所以他可以使用
3.但我查了一下法規.發現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地下室是可以登記在建商名下.但建商還是需遵守地下室的使用規定(例如依內政部81.12.5台內警/營字第8190095號函訂定 內政部87.1.17台內警字第8770011號函修正
防空避難設備,不得裝置危險設施,儲存危害公共安全與妨礙衛生等物品。)
4.請鄰居提出建商授與他使用權的証明.他又提不出來.我該如何查當初建造時地下室的登記使用項目?或是需要查地下室的產權登記?
5.我的目的是要證明他沒有資格獨自佔有地下室的房間.希望他將易燃物移除並繳交公共費用.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對?
非常感謝!!!!
Update:
我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謄本.但只能查到我自己住這戶的(其他住戶的.地政事務所說我非本人不能申請).真是很煩惱.他們說叫我到縣政府建管課去查有沒有圖試試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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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地下室房屋登記為專有部份,依公寓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可要求該住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3.該住戶當然有義物要繳交公共費用(如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