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產前幾天離職?是不是就沒有各項福利了? - 法律
By Hazel
at 2013-06-07T00:00
at 2013-06-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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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生產有幾項福利可申請?但老闆似乎不想留我了?我該如何爭取應有的福利呢?
1 我預產期7/15,打算做到6/30後待產?正常的情況下我可以有那些福利可申請呢?
2 我待產期間是否公司還得繼續保留我的勞健保才對呢?如果沒有,我可以怎麼做才能確保我的權利不會睡著了?
3 所謂的育嬰津貼是指公司給我留職停薪,我依然可領得到約六成薪資的補助最長六個月是嗎?這中間我依然有勞健保嗎?育嬰津貼是政府補助的嗎?
4 老公是不是也有育嬰津貼或育嬰假可申請?跟我的勞健保或申請會有砥促嗎?
5 我是從去年八月份做到今年六月份,如果老闆真叫我走路,我有遺散費可領嗎?屬非自願離職的。
請各位先進幫幫忙,小家庭每一筆收入對我而言都很重要,感恩…
已更新項目:
感謝你們的回答,只是還有一些疑問請再指教。
1 如果老闆真的要我走路,要付我遺散費,我只有說yes的份嗎?我不能說no嗎?
2 如果我真被遺散了,不就沒勞保了,那些生育津貼之類的補助不就沒得領了?
3 你所謂的受僱者任職滿一年,是指勞保年資滿一年還是我在此工作崗位上滿一年呢?不同工作崗位合併年資算嗎?
1 我預產期7/15,打算做到6/30後待產?正常的情況下我可以有那些福利可申請呢?
2 我待產期間是否公司還得繼續保留我的勞健保才對呢?如果沒有,我可以怎麼做才能確保我的權利不會睡著了?
3 所謂的育嬰津貼是指公司給我留職停薪,我依然可領得到約六成薪資的補助最長六個月是嗎?這中間我依然有勞健保嗎?育嬰津貼是政府補助的嗎?
4 老公是不是也有育嬰津貼或育嬰假可申請?跟我的勞健保或申請會有砥促嗎?
5 我是從去年八月份做到今年六月份,如果老闆真叫我走路,我有遺散費可領嗎?屬非自願離職的。
請各位先進幫幫忙,小家庭每一筆收入對我而言都很重要,感恩…
已更新項目:
感謝你們的回答,只是還有一些疑問請再指教。
1 如果老闆真的要我走路,要付我遺散費,我只有說yes的份嗎?我不能說no嗎?
2 如果我真被遺散了,不就沒勞保了,那些生育津貼之類的補助不就沒得領了?
3 你所謂的受僱者任職滿一年,是指勞保年資滿一年還是我在此工作崗位上滿一年呢?不同工作崗位合併年資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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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13-06-09T13:40
at 2013-06-09T13:40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
者減半發給。
辦離職~~~~就沒有【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的權益
建議:
預產期7/15,打算做到6/30後待產,只差15天~~~可以【提前請產假】,
這樣不是離職,公司就應該給你【產假56天】的薪資。
2013-06-08 15:05:13 補充:
首先~~勞保年資【合計】滿280天,分娩
可以領生育給付【一個月投保薪資】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3d
(目前只要你勞保有滿280天~~~懷孕後離職退保~~仍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1 我預產期7/15,打算做到6/30後待產?正常的情況下我可以有那些福利可申請呢?
只差15天就預產期,建議不要辦理離職,而是【提前辦理產假】
辦離職,就不能有產假薪資56天(8星期),
勞基法第50條規定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你工作已滿6個月(去年8月到今年6月)_~~所以56天工資照給
2 我待產期間是否公司還得繼續保留我的勞健保才對呢?
如果沒有,我可以怎麼做才能確保我的權利不會睡著了?
如果~~ 請產假,
勞健保公司應該繼續投保,保費也跟原來一樣。
休完產假,如果符合【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資格】~~還可以申請育嬰假即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如果~~辦離職,
~就依法必須退勞健保,產後也不能要求【產假薪資】及【育嬰假】,
更不能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6成投保薪資)】
3 所謂的育嬰津貼是指公司給我留職停薪,我依然可領得到約六成薪資的補助最長六個月是嗎?這中間我依然有勞健保嗎?育嬰津貼是政府補助的嗎?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
【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是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 所以你在這家公司受雇未滿一年,(去年8月至今年6月)
你產後~~如果受雇未滿1年公司有權決定要不要給你育嬰假
(但~~~~有優於法規者從其約定~~~所看老闆要不要給你請育嬰假)
但如果你先回去上班,等到受雇滿1年(產假年資照算)
就有權申請育嬰假
關於勞健保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所以如果你在ˊ這家公司,受雇滿一年 ~~~育嬰假期間,勞健保可以繼續在公司投保,
你在這家公司受雇未滿1年~
~勞健保依法不能繼續投保,勞保要轉國民年金,健保要依附配偶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就業保險給付)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子女滿三歲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可以向勞保局就業保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60%=每月可領金額,最長可領6個月。
提醒:如果你產前辦【離職】,
離職後~~不再是員工~~~談甚麼產假、育嬰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 老公是不是也有育嬰津貼或育嬰假可申請?
不論男女【受僱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
都可以向雇主請【育嬰留職停薪(請育嬰假)】
不論男女,只要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向雇主請育嬰假或雇主同意後,
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
但如果沒有就業保險~~~是無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
例如~職業工會勞保,就沒有附加就業保險,
跟我的勞健保或申請會有砥促嗎?
勞健保沒有牴觸,
但夫妻2人都有資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格時,要錯開申請時間,
(例如~同一名子女,太太申請1~6月,先生7~12月~~錯開申請時間)
5 我是從去年八月份做到今年六月份,如果老闆真叫我走路,
我有遺散費可領嗎?屬非自願離職的。
~~~~【產假】及【產假薪資】,是你可以堅持的,
但請完產假,
雇主不讓你回去上班,要資遣你~【非自願離職】~要給你資遣費
如果要你回去上班~~你不回去<就是【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
~~~~~~~~~~~~~~~~~~~~~~~~~~~~~~~
1 如果老闆真的要我走路,要付我遺散費,我只有說yes的份嗎?我不能說no嗎?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但老伴隨便說{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你也只好被資遣~~
2 如果我真被遺散了,不就沒勞保了,那些生育津貼之類的補助不就沒得領了?
妳懷孕時有勞保
~~~~勞保生育給付,只要到分娩當日,勞保年資合計滿280天,就能領。
2013-06-08 15:05:42 補充:
3 你所謂的受僱者任職滿一年,是指勞保年資滿一年還是我在此工作崗位上滿一年呢?不同工作崗位合併年資算嗎?
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的【任職滿一年】
是指{同工作單位}滿1年
勞保【生育給付】的【勞保年資滿280天】
~~~是指{不同單位的勞保投保年資合計}
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津貼~給付]】的【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
~~是指{不同投保單位}的就業保險年資合計。
By Jack
at 2013-06-11T12:11
at 2013-06-11T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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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些誇大不實廣告都是會要你先辦門號、先收費、收取存摺簿…等)
By Eartha
at 2013-06-07T10:06
at 2013-06-07T10:06
以下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相關規定
第 16 條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
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
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第 19 條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
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第 20 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二、理論上待產期間若你請產假,還是有勞健保,因為你還是公司的員工
三、依據勞委會育嬰留職停薪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申請手續
四、育嬰津貼只能一人申請。詳情…
五、公司在產假期間不可以終止你的契約,也就是不能叫你辭職;公司也不能禁止你請產假,否則跟當地縣市政府講,公司會被罰錢,公司划不來。
以下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法條:
第 13 條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
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第 50 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第 78 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2013-06-07 20:54:58 補充:
1老闆要你走人,你可以叫他好好考慮,如前面講的,他拒絕妳復職,你可以跟他說一旦你拒絕,就跟勞工局講。你還可以對他錄音錄影當證據
2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確實要在保險期間才能請領
3那條說「任職」就是「任職」(不可任意解讀法律),我沒聽說過勞保滿一年就行,這沒有道理
By William
at 2013-06-09T05:06
at 2013-06-09T05:06
因為你的生產假兩個月,(有薪水的ㄡ)
妳離職了公司哪有可能幫你留這勞健保
第3是對的可是你離職就完全沒有
第4.老公不會有育嬰經貼,只有媽媽有跟你勞健保當然會有牴觸
第5.非自願性離職,尤其是以你如果懷孕被逼走 請到當地勞工局控訴
該公司可以賠你錢,且如果給沒有給你遣散費 ,那他被勞工局罰的不止是你的遣散費。
但你如果有口頭請辭,或書面請辭 ,那你什麼都沒有了因為以妳講的為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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