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火災~我住四樓但有十一樓為詐領保險金,謊稱是與我同住一戶。因我嚴重性嗆傷住加護病房搶救七日!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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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5-21
當時火災應有就醫記錄,查其記錄時間,症狀等。而和你同住,你就是證人,你否認,他憑什麼要求求償你己知他冒說和你同住,你若不證明他沒有,到時東窗事發,你有做偽證之嫌,你反而有事。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5-25
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刑事罪名。不會有金額,一年後提出也沒事。至於民事賠償,才會有金額。對方要舉證住在那邊的事實。就看實際承租人版大的說法。或對方有租賃契約等等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