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377293.shtml蘇姓男子同一天2度跌倒送醫,傷勢一輕一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醫師牟惕銘、洪嘉蔚替他診治時,認為前一次已作過檢查,沒有必要對摔得更重的第二次作更詳細檢驗,致蘇腦出血,成植物人,家屬對醫生提出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告訴,台北地檢署偵查中,因雙達成和解,檢察官上午對牟惕銘、洪嘉蔚2人處分緩起訴。============================案件發生是民國95年的事情�
如果醫生疏忽犯錯害死人,可以拒絕給他看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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