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性自主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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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我跟某位未滿16歲ㄉ女生認識已經是去年11月底ㄉ事.而當時我們大部分都電話聯絡.而她要求我載她去買東西或載他同學回家幾次而已.但我被她騙了幾次錢之後<譬如她說她媽媽叫她去買米.結果到ㄌ賣場她說她媽媽沒給她錢叫她想辦法之類ㄉ事>.我就跟她說你以後別打給我ㄌ.結果她還是有繼續打.我女友以為我跟她有染.結果情緒激動之下.問也不問那ㄍ妹妹就動手打她.對方父母當時有報警.員警也有問小妹妹說:你跟那ㄍ男ㄉ有發生關係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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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0-04-19
講法律重點好嗎?法庭只管法條不管私人恩怨打一堆廢話沒用的2010-04-1813:05:24補充:先說好,我只看重點唷,重點就是你和未滿16歲的女生發生關係那恭喜你,你已經犯了法了,就是這麼簡單而已,回答完畢-------------------------------------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4-22
關於第二二七條的條文我想一樓的大大已經說的很明白了如法院做出敗訴判決(對她),對你是勝訴判決那你可以反告她誹謗罪以及誣告罪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罪,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所以就算用以上二者提告,最後她還是會被判以誣告罪因為誣告罪,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4-19
你不用太擔心了,現在就算被告,所有的事都要講証據的,若沒有証據它告不了你的,若告你和它發生關係,時間,地點還有有沒有醫院証明,OR她有沒有辦法說出你身體內的特徵.....等等若沒有証據法院判你清白,你還可以告它毀謗....小妹妹以為自己隨便說說就可以告人...太天真了,再加上你都沒有和它通聯,這謊言很好刺破的.....別太擔心了,沒有做過的事你別怕~~~...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4-21
下次麻煩分段一下,看得很累另外,也請使用正體中文,少用注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