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問幾個問題喔!1.男方得有血癌,但是男方媽媽希望我打消離婚的念頭!男方不知情,因為我為了幫親生媽媽償還債務!不忍心。後來嫁給我不愛的人。有跟他媽媽好好溝通於是說好了請律師雙方在場(3人)條件是:在這一年中,照顧她兒子陪伴他,一年時間到,這筆償還金費一筆勾銷。並尊重我的選擇,不干涉。律師請雙方簽名,表示這契約生效???是有效的契約書嗎?????2.請問喔,患有血癌一方,我方是否可以訴請離婚呢??3.那男方有能力拒絕離��
婚姻中男方不知情的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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