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詐欺罪婚生子女問題甲、乙為夫妻,甲夫因詐欺罪被判刑五年,甲服刑期間 - 法律Caroline · 2010-06-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甲、乙為夫妻,甲夫因詐欺罪被判刑五年,甲服刑期間試,乙與富商丙通姦生一子A,丙對A愛護有加,定期提供生活費給乙、A母子。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1)A在法律上被推定為何人之婚生子?(2)甲或丙可否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法律詐欺罪All CommentsTracy2010-06-10小弟試答如下民法1061條: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民法1062條: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能證明受胎回溯在前項第一百八十一日以內或第三百零二日以前者,以其期間為受胎期間。民法1063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明白上述三條,即可得知一、A為甲乙二人的婚生子女二、甲、乙、A三人有權利提出否認上述的親子關係之訴,而時間限制分別為:甲於知悉該子女非婚生子女二年內乙於知悉該子女非婚生子女��Related Posts臨摹與智慧財產權??醫務管理學系的出路或有什系的出路不錯請問我這樣是否會被起訴略誘罪請問AUTOCAD2008及2009的試用版目前仍有載點嗎關於電動機車(請專家解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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