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的法律位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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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第17條

第 17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
之事項。
違反前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
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是否建商與買方和議的買賣契約 也是屬於17條內所提的「定型化契約」

所以 建商應該履行沒有登載「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

幾條內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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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各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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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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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法律位階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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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當初買方與建商所訂定的契約,是由建商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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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非完全依照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佈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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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商將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應記載的條約幾條遺漏未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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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買賣雙方也簽訂用印了,事後買方才主張被建商遺漏未登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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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商也應該納入履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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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建商應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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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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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是僅就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履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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