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婚姻視為愛情契約的夫妻財產制是否敗壞家庭價值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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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愛情與婚姻的關係常讓我想到向朋友借錢的理論:"如果你不想失去一個一個朋友就不要借錢給他,因為就算他還錢從此開始用錢來衡量對方友誼使友誼變質,如果他借錢不還不消說兩人友誼就沒了."夫妻之間的金錢關係比朋友間借錢還要現實得太多,就算一開始雙方都不拜金但婚後現實逼人雙方金錢糾葛無法避免,除非很有錢否則金錢侵蝕愛情太容易發生,羅密歐與茱麗葉如果沒死結婚生子成了老伴還會傳頌千古嗎?不管愛情友誼都是不能拿現實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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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1-10-14
依照大大的問題,提供個人的看法!1.夫妻財產制是法律的產物,許多情況是無法約束男女的,所以和是否敗壞家庭價值觀沒有太大的關係。若交往時以借錢的觀念來對待另一半的話,就已經將對方視為”商品”,這應該不是正常的男女關係,身為商品的一方作何感想?欠債還錢而已,應該不用到賣身吧!2.理論上男女的愛情多數並沒有加入”金錢”的成份,所以討論到實質上的事務,就會產生不少摩擦!情到深處的男女雙方,有時候是盲目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