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愛情與婚姻的關係常讓我想到向朋友借錢的理論:"如果你不想失去一個一個朋友就不要借錢給他,因為就算他還錢從此開始用錢來衡量對方友誼使友誼變質,如果他借錢不還不消說兩人友誼就沒了."夫妻之間的金錢關係比朋友間借錢還要現實得太多,就算一開始雙方都不拜金但婚後現實逼人雙方金錢糾葛無法避免,除非很有錢否則金錢侵蝕愛情太容易發生,羅密歐與茱麗葉如果沒死結婚生子成了老伴還會傳頌千古嗎?不管愛情友誼都是不能拿現實金錢
將婚姻視為愛情契約的夫妻財產制是否敗壞家庭價值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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