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傷害罪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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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問我4月7號發生小車禍,我違規沒有帶轉左轉,我騎的很慢,對方從後面快速撞上來,我也不是一左轉過去她就馬上撞上來的,對方堅持報警叫救護車,做完筆錄雙方都沒事就說各自處理各自的,但是我不懂要簽和解單,5月21號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再調解時對方要求我賠償一萬5左右修車費,我說已經拖了1個多月了妳才提出要我賠償,而且那天車禍的現場照片車子都是輕傷,妳的意思是妳以前根現在的壞掉部分都要我替妳負責嗎?她既然很驕傲的說當然摟不然呢!我差點沒昏倒..是我的過失我願意賠但沒有辦法全額賠,願意賠三分之二,而且對方不願意將機車送去別家車行要再她們認識的,後來調解沒結果就說我們私下再來處理好再調解委員會簽和解單,然後我就一直打給對方家裏根手機都不接不回應,我媽媽也一直打,6月多又收到調解委員會可是那陣子我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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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10-07-11
請問你有受傷嗎??我說已經拖了1個多月了妳才提出要我賠償,在事情發生開始算的六個月以內他都可以告你傷害罪所以他想以這點要求你賠償他才不告你吧。所以我想問你有受傷嗎?如果有也可以告他!這樣你也可以提出你的損失要求對方對方也是騎機車嗎??機車的修理費才不是他說5萬就5萬叫他拿出修車的收據來看!你有保強制險嗎???2010-07-0916:36:50補充:在事情弄清楚以前別隨隨便便的就跟她和解否則你會吃虧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不一定會看肇事責任所以要申請肇事鑑定...Showmore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7-12
通常車損都是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且對方又是滿舊的機車,這樣還可以跟她算折舊!!!而且照理說您只要賠她當時車禍發生時的車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