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汽車強制險,會賠我小孩的醫療費用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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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2-05-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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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日前騎機車,失去平衡,衝向對方車道,有輛轎車緊急煞車,但還是撞到對方車子保險桿,我小孩也傷重送醫院急診,有多處骨折,前後開了兩次刀,住了16天醫院(其中有5天加護病房),請問對方的汽車強制險,會賠我小孩的醫療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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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2-05-18T07:48
☆ 在此也給你一些觀念, 因國內車禍意外屢創新高,且肇事者逃逸或是受害者家屬遺族生活費沒著落,有鑑於此,在有心人士推廣下希望立法,當然時間長遠終於立法通過,正式實施。(一) 強制險(為政府強制性保險)各家費率統一標準。主要提供的是人身死亡及醫療補償金:(1)每一個人對方死亡或殘廢最高150萬(2)每一個人對方傷害醫療最高20萬(二) 擦撞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目前費率已自由化。
一般機車很少會保~大多是汽車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如果你是機車撞汽車)判定你錯,你就要賠對方!)但如果有投保~保險公司會賠給對方!
汽車一般都會保擦撞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如果你是汽車撞機車)
判定你錯,你就要賠對方!)但如果有投保~保險公司會賠給對方!當然無肇事其實每年保費都會降低,到最低費率為止。(三) 甲式車體損失險(自體車損壞)目前費率已自由化。不需有(事故原因),保含車體所有不明原因造成車體外觀損壞都可以出險理賠,或行駛於道路上擦撞、車禍等等對自身車體損失理賠,依照投保金額內(實報實銷)理賠。同常承保範圍較無限制,且投保理賠金額較高,有最低(自負額)限制及無自負額限制。有些保險公司提供每年全車烤漆一次,注意:其實是報出險理賠,隔年保費會提高。當然無肇事其實每年保費都會降低,到最低費率為止。(四) 丙式車體損失險(自體車損壞)目前費率已自由化。需有(事故原因),或行駛於道路上擦撞、車禍等等對自身車體損失理賠,依照投保金額內(實報實銷)理賠。同常承保範圍較無限制,且投保理賠金額較高,有最低(自負額)限制及無自負額限制。當然無肇事其實每年保費都會降低,到最低費率為止。(五)限定駕駛人碰撞險自體擦撞險(簡易型自車車體損失險)目前費率已自由化。需有(事故原因),或行駛於道路上擦撞、車禍等等對自身車體損失理賠,依照投保金額內(實報實銷)理賠。同常承保範圍較(有)限制,如:限定駕駛人理賠(三等親內),所以投保時須先指定,適合固定駕駛者,保費便宜,投保理賠金額內(實報實銷)理賠。當然無肇事其實每年保費都會降低,到最低費率為止。 @買保險時要注意條款上記載之“除外責任”條款說明,不是只要“有買有保庇(理賠)” 就可以以為可以將所有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像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任意險購買的目的只是由保險公司確定給付,以保障被害人的求償權利,的確是將所有風險由保險公司承擔;但是,加害人(肇事者)如果有違反以下規定時,則由保險公司以購買的保險額度內,以達成和解的金額先行給付(墊付)保險理賠金給被害人,之後再向要保人或加害人求償, 即所謂的《代位求償》。違反以下規定時有《代位求償權》:(一)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機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二) 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類似管制藥品。(三) 故意行為所致。(四)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五)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無照駕駛)。(六) 前項本公司代位權,自本公司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駛而消滅。◎於發生車禍現場報警處裡(不是私下解決),交警!就會有紀錄,並開立(A1~A2~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及(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於雙方各持副本一份。
同常是雙方各有意見下,交警當下的處裡流程,一般來說填寫第一人通常都是交警判定違規者,你應該有一份上訴說的文件吧!
後續交警處裡後一般會先和保險公司聯絡,看您投保的狀況,是否有在額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對方車輛財損)保險公司會在主動於受害者商談賠償事宜(投保額度內)當然您再第一時間就主動連絡保險公司報備更好,如果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只有強制險,對於對方車輛損壞部份是不於理賠。
保險公司收到文件後送達法院裁決,(依案件數多寡約1~6個月時間都有可能)經法院裁決後並執行(代位求償)。
一但經法院裁決當然時間就不是重點,因為一般來說已逕入處裡程序時間已暫停!時間是指尚未申報處裡時的限制!
2012-05-16 21:06:38 補充:
Q&A範例說明
Q:我騎車若不小心撞到對方的車,對方車有毀損,人有輕微受
傷,有的賠嗎?怎麼賠?﹝只針對保險部份,不包含自行和解賠償﹞
A:強制險只有受傷部分可以賠,檢付收據並向所屬投保公司申請理賠,但車子部分是屬實體財務,需另外買第三人責任險附加財損險方能理賠對方,請參考我知識回答。
2012-05-16 21:07:11 補充:
Q:兩台機車互撞,若雙方都有損傷(人、車)該怎麼賠?
A:互撞如有糾紛需檢定,警員到場雙方會填A3類事故單,雙方資料填寫各留一份,有法院來判定肇事雙方責任,最好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而保險部份:人是強制險,車是看(額外有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附加財損險)才可以賠對方車輛喔。
2012-05-16 21:07:25 補充:
Q:發生事故,要跟保險公司說嗎?打保險證的電話,還是事後....
A::最好第一時間通知報險公司備查,尤其是您有保(甲式/乙式/丙式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財損)保險公司會處裡後續的問題,您已買保險轉嫁風險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全權處裡後續問題,如果判定你錯,保險公司回主動賠給對方車輛損失,很方便您無須再出面了。
2012-05-16 21:07:39 補充:
Q:大家都有保強制險,是不是可以這麼說,我的車撞它的車,
我的保險公司賠它,如果它來撞我,由它的保險公司賠我?就不用爭誰對誰錯?
A: 還是要釐清誰對誰錯喔。
A:針對人身受傷部分是這樣,但有代位請求權喔,如果你錯的話還是要賠給保險公司。
強制險理賠~~只要檢附單據與各項證明就可以以各細項加總像對方保險公司求償。
作者:步清雲智慧分析整理,引用請註明出處連結。
2012-05-16 21:07:56 補充:
(強制險)理賠條款明細:
醫療給付: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本保險) 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
2012-05-16 21:08:12 補充: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2012-05-16 21:08:22 補充:
三、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四、看護費用: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
一、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三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
2012-05-16 21:08:35 補充: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如上:病房費限額一天一千二~所以八百在限額內~可以給付~~
看護一日限額一千~~所以不足的部分~~需要你自己付擔~~
備齊各類收據與各項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給付即可。
2012-05-20 21:21:19 補充:
是阿! 資料是舊了,不過差異不大。重點是先給求知者了解大約狀況,實際碰上時不會沒有方向。
當然,我應該補充:若有修正依最新公告為主。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2-05-20T22:20
還是會陪
怕不賠
看員警有沒有拍攝到對方車損被我方碰撞到的地方
沒有拍攝到車損處
補拍一下
證明有碰撞到
比較寬鬆的,事故單,有甲乙雙方,就先陪
比較機車的會刁難,補照片證明車子有碰撞到
無碰撞意外,有因果關係,也可以申請,但是有的理賠就很死腦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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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2-05-20T09:43
布清雲 你說你的資料是smart整理 大概整理好幾年了吧
資料都是舊的
2012-05-17 09:37:29 補充:
強制險屬於交叉理賠,也就是不問過失 不需等待和解 就可以去向對方強制險公司請求理賠。
但是 也請教導小孩 不要騎快車了 因為代價很大的 騎慢晚三分鐘回到家 騎快一點可能回家的路很漫長了。
請參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
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
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
(請求權為2年)第 10 條 本法所稱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
汽車交通事故之人。本法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
傷害或死亡之人。
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大多以計程車 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帶著報案事故三聯單、收據 診斷證明書、金融機構存摺、印章(兩者皆為小孩的)辦理 理賠
希望大家都能大事化小事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2-05-16T21:04
我小孩日前騎機車,失去平衡,衝向對方車道,有輛轎車緊急煞車,但還是撞到對方車子保險桿,我小孩也傷重送醫院急診,有多處骨折,前後開了兩次刀,住了16天醫院(其中有5天加護病房),請問對方的汽車強制險,會賠我小孩的醫療費用嗎? 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所以不管肇事責任如何,傷者均可申請理賠。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前段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 除非小孩有強制險第28條的不保事項,即故意行為及從事犯罪行為。除此之外,均可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可直接至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帶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身分證及駕行照及存摺影本、印章及其它欲申請之單據或證明(如欲申請看護費用,即須有看護證明)。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若有補充發問,拜託寄信通知一下或於意見中補充發問,因知識+系統以前會主動通知有補充發問,最近沒了,所以可能會沒注意到。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2-05-19T20:42
強制責任險是加害人不論有無過失無過失皆可向加害人之保險公司請求賠償。
故待小孩傷勢好了(2年內)在持事故聯單、診斷證明、收據(影本要加蓋院章)、身分證、印章(未成年需連同家長的)存摺,直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即可。
如金額過大可先向保險申請理賠。不用等傷好,可分多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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