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變換車道我撞到他他逃逸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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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課就要去打工我是大夜班
騎到一部公車後面我們也沒要超車
結果公車誤以為招計程車的人向他招手
它就直接往外車道切(未打方向燈)
騎在我前面的同學發現不對趕快轉掉
我就沒那麼幸運
公車很像發現他快撞到結果給我煞車
我直接命中他的右邊屁股
撞到停了兩秒之後我倒車
之後我被扶起來公車跑了
這是誰對誰錯
我當時有跟他保持5.6公尺
也沒超速50以上下
我該怎麼半
有報警了
車壞了也發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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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3-21
先論刑責:
1.先論公車有無肇事逃逸的問題,
肇事逃逸的認定以現場有無「傷亡」來認定,
若你有受傷(即使只是小小的傷),然後有醫院證明,
那他就會有肇事逃逸的責任。
反之,只有車車受損,人沒受傷,那就沒辦法了。
2.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車禍一般不會是故意,所以會有過失責任的問題,
同上,只要你有受傷,那就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而且還可以加上「業務過失傷害」,比較重喲~
然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就是帝王條款~~
不過如果你沒受傷,或是無法證明有受傷,那也沒辦法。
(去網路上找文章,有很多教授『以刑逼民』的方法喲!)
以民事賠償來論:
1.你的財產法益受到了損害,但你又是後車撞前車,
誰對誰錯都很難說。
不過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搶路權)的話,又是前車的錯,
所以你的贏面還挺大的。
2.可以用「信頼保護原則」來寫狀,表示你信頼他人遵守交通規則,
但你的信頼卻受到了他人的破壞~這在車禍的糾紛上也很常用。
反正就是要他把你的車車修好啦!
3.若是駕駛不理你,你還有另一個管道,就是保險理賠的部分。
一般的營業用車除了強制險之外,大多還會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這個是有理賠車禍所造成的「人傷」及「財損」的部分,
換句話說,如果對方是公車,要他的保險公司賠你醫藥費和修車費應該不難。
基本上你只要記得,能證明有受傷的話,你就是老大。
因為他即使沒有過失傷害,也有肇逃的責任(最重都是要關的啦!)
如果沒有受傷,就告民事,說他搶你路權~
最後再不行的話,就只好找水果日報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