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課就要去打工我是大夜班
騎到一部公車後面我們也沒要超車
結果公車誤以為招計程車的人向他招手
它就直接往外車道切(未打方向燈)
騎在我前面的同學發現不對趕快轉掉
我就沒那麼幸運
公車很像發現他快撞到結果給我煞車
我直接命中他的右邊屁股
撞到停了兩秒之後我倒車
之後我被扶起來公車跑了
這是誰對誰錯
我當時有跟他保持5.6公尺
也沒超速50以上下
我該怎麼半
有報警了
車壞了也發不動
騎到一部公車後面我們也沒要超車
結果公車誤以為招計程車的人向他招手
它就直接往外車道切(未打方向燈)
騎在我前面的同學發現不對趕快轉掉
我就沒那麼幸運
公車很像發現他快撞到結果給我煞車
我直接命中他的右邊屁股
撞到停了兩秒之後我倒車
之後我被扶起來公車跑了
這是誰對誰錯
我當時有跟他保持5.6公尺
也沒超速50以上下
我該怎麼半
有報警了
車壞了也發不動
All Comments
1.先論公車有無肇事逃逸的問題,
肇事逃逸的認定以現場有無「傷亡」來認定,
若你有受傷(即使只是小小的傷),然後有醫院證明,
那他就會有肇事逃逸的責任。
反之,只有車車受損,人沒受傷,那就沒辦法了。
2.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車禍一般不會是故意,所以會有過失責任的問題,
同上,只要你有受傷,那就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而且還可以加上「業務過失傷害」,比較重喲~
然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就是帝王條款~~
不過如果你沒受傷,或是無法證明有受傷,那也沒辦法。
(去網路上找文章,有很多教授『以刑逼民』的方法喲!)
以民事賠償來論:
1.你的財產法益受到了損害,但你又是後車撞前車,
誰對誰錯都很難說。
不過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搶路權)的話,又是前車的錯,
所以你的贏面還挺大的。
2.可以用「信頼保護原則」來寫狀,表示你信頼他人遵守交通規則,
但你的信頼卻受到了他人的破壞~這在車禍的糾紛上也很常用。
反正就是要他把你的車車修好啦!
3.若是駕駛不理你,你還有另一個管道,就是保險理賠的部分。
一般的營業用車除了強制險之外,大多還會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這個是有理賠車禍所造成的「人傷」及「財損」的部分,
換句話說,如果對方是公車,要他的保險公司賠你醫藥費和修車費應該不難。
基本上你只要記得,能證明有受傷的話,你就是老大。
因為他即使沒有過失傷害,也有肇逃的責任(最重都是要關的啦!)
如果沒有受傷,就告民事,說他搶你路權~
最後再不行的話,就只好找水果日報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