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唸國小被打,帶著驗傷單去學校談和解,小朋友彼此道歉了!但是對方家長卻態度強硬堅稱自己沒有錯,不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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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 avatarAdele2016-01-18
既然這樣,那不用再對這小孩客氣,直接告小孩傷害。反正這小孩最多只是被少年法院裁定一些處置措施,依據情節輕重而裁定訓誡、保護管束、接受感化教育,滿十八歲視同未犯罪,但很多家長往往不知道有這個規定,為了怕小孩留下前科,就會主動出面提和解要求撤回了同時,告訴乃論之罪,不適用於青少年,這比較特殊,所以這兒童還是會有事。...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1-19
就對該家長提出民事訴訟或板大要把爭議擴大可以向案發地少年法院請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