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肢體霸凌請問可以告對方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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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肢體霸凌請問可以告對方嗎?肢體霸凌就是包括強奪財物~那惡意損壞他人財物算不算霸凌呢?而且還把踩壞的東西拿走..這樣算甚麼?可以提告嗎??老師處理都不積極..就說賠償處理那麼對方行為不用受任何管教嗎?請大大回答一下非常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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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1-08
照你提供的敘述,霸凌的學生觸犯毀損罪及強盜罪但不知該生幾歲,先論述若14歲以上(1)該生14歲以上毀損罪的成立要件有二:1.故意2.使其不堪使用(無法恢復)要證明這兩個要件才能成立毀損罪,重點是他要將物品毀損至"無法恢復",就可以成立了強盜罪或準強盜罪只有當他實施強制手段時,也追求強盜罪的不法所有目的(踩壞的該物品),才足以建立正當化援引強盜罪。而準強盜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是<強制行為之實施>,因此他只要在此點決意�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1-05
壹、校園霸凌事件:一、之所以無法戒絕,學校當局的鄉愿心態是最大幫凶;而老師與學生對相關法律規定亦大多懵懂無知,以致未能在發生霸凌或其他違法行為之初,即給予當頭棒喝,亦是一大主因;最後,終致無可收拾時,才思考以法律方式處理;其實,這已經讓被霸者的身心遭受無法抹滅的傷害,甚至也有形無形的助長施霸者的氣焰了!二、而霸凌行為,絕大部分都伴隨著長期的犯罪行為,豈可等閒視之?因此,必須嚴正的呼籲,教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