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卻鬧上法院變成過失傷害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先生日前騎機車,因前方公車停車載客,他不耐久候,從公車左側欲超車,因而騎入對向車道,但對向車道車多令他無法前進,僅停在原處,誰知卻遭對向一輛機車撞倒,兩人都因輕微擦傷進醫院包紮,對方本來說反正傷勢不嚴重,要我們賠償車子損壞部分即可,誰知道要和解時又變卦,獅子大開口說要我們賠償他的精神損失、無法上班等等的費用,我們不答應,他就揚言要提告,果然前幾天收到法院傳票,他告的罪名是過失傷害。請問:這種情形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11-18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先生日前騎機車,因前方公車停車載客,他不耐久候,從公車左側欲超車,因而騎入對向車道,但對向車道車多令他無法前進,僅停在原處,誰知卻遭對向一輛機車撞倒,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兩人都因輕微擦傷進醫院包紮,強制險屬於交叉理賠醫療費用。強制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11-19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我方侵犯對方車道,主因對方頂多超速、未注意等次因(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我方主因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我方比較不利除非對方求償金額明顯不合理不過還是要跟他賭運氣=====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
David avatarDavid2012-11-18
車禍發生有受傷的那方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不過要以肇事責任為先。你先生跨越到對向車道,就算他原地不動而被對方撞到,不過已經侵犯到對向車的路權,所以肇事責任歸咎於妳先生,妳先生也有受傷也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不過肇事責任在於你先生所以可能不會成立,則對方告你先生則會成立。過失傷害如果成立頂多賠償醫藥費用,但是不管任何賠償都必須拿出所有的單據,看診收據、修車收據、無法上班的醫師證明、或是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