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車禍對方受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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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10-07-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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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小黄司机日前與一位騎機車的歐巴桑發生擦撞對方倒地受傷(手.脚.額頭擦傷)有醫院診斷證明本人有報案警方也劃了事故圖.肇事責任還不明我提出要和解.對方表示傷口越來越嚴重.並且不能工作賺錢.要我賠他15萬的工作損失還要告我過失傷害並賠償醫藥費,
請問我是職業駕駛人是否要加重刑責及15萬的民事求償我要賠他嗎。
那位大大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已更新項目:
對方已對我提告並表示要15萬元才願意和解我現在非常苦惱沒有心情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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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0-08-03T23:28
本人是小黄司机日前與一位騎機車的歐巴桑發生擦撞對方倒地受傷(手.脚.額頭擦傷)有醫院診斷證明本人有報案警方也劃了事故圖.肇事責任還不明
只要有警方到場的處理的交通事故,對現場的跡證都會做好蒐證程序,雙方車輛受損部位的照片ˋ現場地形ˋ地物ˋ道路寬長ˋ撞擊點ˋ落土點[第一撞擊點]ˋ煞車痕ˋ刮地痕ˋ拖地痕ˋ散落物ˋ血跡ˋ時間ˋ天氣~~等等,都會作成警訊資料,所以不用擔心。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爭執也沒用。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本案是營業小客車,屬業務過失傷害)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業務過失傷害刑責較一般過失傷害還高。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我提出要和解.對方表示傷口越來越嚴重.並且不能工作賺錢.要我賠他15萬的工作損失還要告我過失傷害並賠償醫藥費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請問我是職業駕駛人是否要加重刑責
同上說明"
刑責的確較高 !
及15萬的民事求償我要賠他嗎。
同上理賠說明: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有過失,哪怕你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提出刑法第284條: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至少刑事部分,對方是贏定的!
而你只有挨打的份!
只要對方懂得運用[以刑逼民]的手段逼你就範,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告訴乃論案件,建議你們盡可能想辦法,取得和解[與對方商談是否願意接受分期給付],和解後對方撤回告訴就沒事,假設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拒絕和解或無法和解,告訴人[對方]又不撤回告訴,被告[你]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都是決對可以預期的,同時留下一筆業務過失傷害刑事前科紀錄。
如果想息事寧人趕快和解的話,還是建議你再與對方溝通一下,告知對方:發生事故誰都不願意,雙方多少都有疏失,期盼對方多少負擔部份損失,縱使進入民事訴訟,民事庭也會依據[過失相抵原則]判決,何必將彼此的時間浪費在冗長的訴訟程序,造成二敗俱傷?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你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三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9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50天計算也要花五萬元]外加一筆業務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僅此分析說明:選擇和解或與對方上法院對抗,哪一種對你划算,運用你的智慧,自行斟酌ˋ利弊得失。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2010-08-01 05:14:27 補充:
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
甚至有人就是拒絕和解,根本不將調解列入考慮,就是要加害人被起訴ˋ判刑。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2010-08-01 05:14:40 補充: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
2010-08-01 05:16:48 補充:
任何一方若不服該初步分析研判表之裁定,才需要再自費花3000元申請鑑定。
但在實際案例經驗中,除非該現場圖有不實,或其他欠缺之處,而不被雙方所接受,否則不管鑑定或覆議,其結果99.9%都與初步分析研判表相符。
所以除非任何一方對初步分析研判表有爭議,否則縱使進入訴訟程序,法院也同樣仍得依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分析結果,作為判決ˋ裁定的依據,《而非僅僅能作為參考而已》,更無沒有可信度的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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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0-08-02T06:10
15萬
請問他有什麼理由開價那麼高?
機車全毀?
要開刀?
需要休養半年??
如果妳有意解決~又怕自己被坑
妳可以先向警察申請""責任鑑定報告""
警方判決只可以參加用
鑑定報告比較有其可信度
如果妳的責任是全部
那對方的一切賠償妳就得負責
主要有
1.醫療費(收據實支實付)
2.修車費.(收據.不可以是估價單.不然對方會多報少修)
3.若是因傷不能上班.還要多賠一筆薪資賠償(要附醫院的證明說要修養多久)
4.精神賠償
就算談不來~~到了法院..也是要出示證明~~而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
2010-08-02 00:02:34 補充:
建議妳先到原報案警局申請調委會
當然調解過程中也會也很多問題
妳可以針對對方開價15萬的原因要求解釋
並說明又無證明或是收據等等
如果沒有~~妳可以以對方沒證明依據亂開價
做為調解不成立
那樣~~再法院上就算是已經先調解過但沒成立
雖然對方告妳傷害是一定成立
不過至少妳在賠償15萬的部份可以由法律給妳公平的判決
簡單說
妳要合理判決.可能會有前科
如果妳不要有前科.就是付15萬和解
PS:因為妳的事刑事案件.連帶會有民事賠償
很多人會誤以為15萬和解就沒事.但那只是民事部份而已
對方可以說放棄民事告訴.但刑事部分堅持提告

是JB的哪條歌?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0-07-30T00:00
http://www.wretch.cc/blog/giora83715請問他網誌是JB的哪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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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0-07-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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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10-07-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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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10-07-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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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10-07-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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