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天薪水計算方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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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正職,月薪三萬一千/月,周休二日上週四到職,今表示不適應而離職,但有做滿今天所以實際工作三天,但含六日的話就是五天請問要支付給他多少錢呢?目前想法是31000元/31天*5天=5000←計算是否正確?本公司一切按照勞基法走,無內規,請大家依法規回答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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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2-03-12
匿名版大你好...一.依照勞基法月薪制之勞工其例假日(俗稱的公休日)或是國定假日均屬於有薪假日,故其平均日薪計算均以每月30天計算,也就是~~月薪/30天=平均日薪.然而,雇主不以每月30天計算,而是以每月實際日數計算亦適法,但是其原則是初始就以每月30天計算,日後亦得以30天計算,不得再以每月實際日數計算,以符合公平原則.二.你的問題在於新到職勞工之工作未滿一個月既離職,所以無前例可循~~故是要以30天計算或是實際日數計算均可且合法....因工作��
Zanna avatarZanna2012-03-15
正常來說看你大方程度阿大部分是不含假日但你想給也沒差很多還很小氣東扣西扣的你會這樣想真的就給他好了(我是一個房仲拜託請給我賣您的房子吧!!及時通:[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