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的事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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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有一件工作上的事情,

因工作經驗尚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還需麻煩各位前輩替小弟解惑。
(怕被公司認出,這篇是請人代PO)

小弟目前待的公司正在向某政府機關申請業務,

處理這個案子的同事在我來之前一個月離職了,

業務裡的規範有寫到「人員資歷應具備OOOOO實務相關工作經驗」,

但是我並沒有此項業務相關的工作經驗,公司其餘同事也沒有人符合此資格,

老闆的解決辦法是,要我去找之前有和公司合作的事務所開立假的工作證明,

他認為這不是甚麼嚴重的事情,但這幾次開會機關長官早已知道我剛工作不久,不可能有
這些經歷,老闆則是要我下次上去報告的時候圓滑一點迴避掉這個問題,讓案子能順利申
請過。

小弟工作資歷尚淺,想請問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如果被主管機關查到小弟是否有法律責任


目前已經慎重考慮要離職,想請問各位前輩的意見替小弟指點迷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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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7-12-29
不行,千萬別在這種文書上簽名,或處理這種事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1-01
1) 沒有正常的公司會幫你開這種假工作證明,硬開除了你自己
有刑事責任,包括來自第三家公司為了未來脱責會反過來咬你 2
) 較為長期的專案執行中途人員離職很正常,但這件事情應由
老闆自行找人補齊所需條件或終止執行而非透過 3) 根據友人
倒霉工作經驗,基本上像你遇到這樣處理態度的老闆,遇到事
情找你當替死鬼百分之百
Jacob avatarJacob2018-01-03
第二*
Rae avatarRae2018-01-04
同樓上,出事絕對推給你,要不然老闆何不親身造假這份
證明
Kama avatarKama2018-01-08
抽象的,跟具體的,這就是差別
假如今天有明文規定你非得拿書面出來證明,不然沒啥事
Jake avatarJake2018-01-09
實務經驗真的很抽象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1-11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我是原po,本案機關公布的要點有明確提
及工作實務要求,例如曾參與某某建案的某個工項,並且要附上
證明在執行計畫書內,某事務所因為與本案有利益關係,且與
老闆認識所以說願意開立假證明表示我曾參與2013年的某建案,
但我無此意願,因為近期要送審文件,本案專案小組四人都是
請人掛名,其中一人前幾日拒絕繼續掛名所以老闆才急著推我出
來。公司內並無其餘專業人士,因此我不知道該向誰詢問意見,
看完前輩的意見,我今天會明確的向老闆拒絕,謝謝各位。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1-14
啊就叫老闆找個時間點有證明的人來掛名
之後再離職掉........就好了
Cara avatarCara2018-01-18
謝謝m大,我會這樣建議老闆,主要是近日內就要送審,且這個
案子要求的經歷在工程界屬冷門,一時間找不到人才會推我,
我如果拒絕的話,這個案子基本上就拿不到了,所以老闆態度
很強硬不容我拒絕,也才讓小弟萌生退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1-21
出事了死的是你不是老闆......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1-24
你也是要有資格才能被推阿 老闆心態可議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1-27
叫老闆自己當那個人吧
Tom avatarTom2018-01-30
難怪之前的要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