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要離職一定要等15天?? - 法律Bennie · 2010-12-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做了四天快遞但四天就被開三張罰單(違規停車.闖紅燈)而且每天送貨我也送不完最重要的是每天賺的錢都拿來繳罰單了前幾天下與還摔個四腳朝天請了半天假看醫生我昨天有跟老闆口頭辭職但他要我等15天公司其他司機大哥是說直接不用來了我也沒跟他簽任何契約但是我還有一些前幾天的貨沒送完我這樣會被告嗎???或是要做什麼賠償??法律All CommentsFrederica2010-12-20勞動基準法第9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勞動基準法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Frederica2010-12-21正確!!!並可同時向公司要求在職受傷補償,也就是因公受傷的醫療費用及損失,請一天病假可領半日薪。James2010-12-20其實口頭請辭完 書面接著上去他們怎不接受?重要是~沒有影響到他們的權益 沒有做出任何偉法的事情就請假養傷~去吧送份醫師證明給他們否則他們薪水必須多付十五天傷假薪資 公司會願意嗎?...Related Posts急...侵犯智慧財產權拜託請幫忙解答..20點中國藥政機構架構車輛欠稅過戶問題!pps歐美劇場沒了其他問題找一首西洋歌應該常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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