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了讓渡書,能否終止車權?(車子尚有貸款未繳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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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因債務糾紛,將車子拿去重新貸款(原本的貸款尚未繳清,又重新貸了一次),且簽了讓渡書給對方,後來車子沒拿回來,貸款一樣得繳,擔心車在他那邊會出了什麼問題(若對方用那台車做違法的事)要去報案的話,因之前有簽讓渡書,所以無法報失竊吧?而且車子還有貸款,也不能將車子報廢,那現在還有什麼辦法呢?請您給個方向或建議,非常的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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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1-14
版主您好您的意思是想把車子要回來?還是要對方辦好車子的移轉登記呢?1.如果您想把車子要回來,那您可以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對方,「請於十日將車子歸還,否則將以刑法的侵占罪對台端提出刑事告訴」,發這個存證信函,即使要不回車子,至少可以證明這段期間車子是對方在使用的,對方若有違規與違法之事,日後可以由對方負起應負之責任。當然,對方始終都不還車子時,您也可以報警處理(就是提侵占的告訴)。2.如果您是想要求對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