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前陣子被人騎機車撞傷對方拖了一個禮拜才出來談責任歸屬不料她一口咬定是我媽闖紅燈(我媽說她沒闖紅燈.她從來不闖紅燈)她才會撞上我媽害她機車也毀損.人也受傷(我媽機車比較舊.也撞得很慘.雙腳也全片黑青)因為彼此都提不出證據(沒有畫面)拖了一陣子.最後在調解會下達成和解.我媽賠她6000元被撞成傷還要賠錢.這是哪門子今看到一則新聞(tvbs)綠燈亮優先?撞人稱路權 駕駛挨罰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immy...原來我們不應該賠的��
已經和解的民事案件可以翻案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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