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這可憐的媽媽-精神賠償只值2.5萬嗎 - 法律
By Yedda
at 2010-12-03T00:00
at 2010-12-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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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是:我兒子參加某知名童裝舉辦的活動,在活動場地內她玩公司所提供的氣墊溜滑梯被其他孩子壓傷致右手橈恥骨骨折,現打石膏治療中,我們目前是和此公司談損害賠償,事發時,她們無人員看管這遊樂設施,放任所有的孩子一同遊玩,發生事故後也無協助我們就醫,甚至根本不知道有我兒子出事這件事,直到我致電去他們公司他們才知道,事發二星期才派人來探望我小孩,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沒什麼談到,第二次就不來了並表示將此事件轉移給保險公司處理,上星期接到保險公證公司電話,表示保險公司已將此案件交由他們處理,跟他們說明我們的訴求是精神賠償10萬,看護費用15000-20000*3個月,有醫生證明須照護三個月,因醫師表示三個月內在骨折機率很高,醫療費用總共15萬,今天他們的答案是只願意賠8.5萬,看護費用4.5萬+醫藥費5千+精神賠償2.5萬(保險公司給付)1萬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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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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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10-12-03T10:30
at 2010-12-03T10:30
因為是屬於非財產損失
遇到骨折一般都只有數千~10幾萬
但是不和解而進入民事訴訟
那就要看法官自由心證了
一般你主張的跟對方主張的一定不同才會提告
如果你輸了或許只能接受更低的條件...而且光訴訟費用要你付
可能得不償失
但就算你贏了法官判的金額也不一定是你求償的金額
而且你跑法院上班還要請假光這些損失你也要有辦法要到
但是..............................................................................................
這就是大公司吃死你的原因
詳細一點的要問律師吧
知識+的水準良莠不齊
頂多判給你你之前求償的金額嚕
2010-12-0315:08:29補充:
同意第2位看法.........
民法並無明確規定精神賠償標準
因為並非財產上的損失
有時法官會依照不同狀況
靠之前的判例作為依據
By Emily
at 2010-12-06T19:50
at 2010-12-06T19:50
By Gary
at 2010-12-03T03:23
at 2010-12-03T03:23
那保險公司只是欺負你不懂讓你恐懼==
但我一定會去蘋果日報跟壹週刊爆料
這樣他們比較不敢亂來
By Suhail Hany
at 2010-12-04T20:02
at 2010-12-04T20:02
連民法都不敢有確定值國家賠償法應該定這條會違憲吧
翻遍書本無此條
不過精神損失也真的難有定值
因為每個家裡環境家長所花費的心力時間會不會影響到工作
這些都是無法放在一起比較與衡量所以很難說
反正你備妥所有跟醫療相關收據診斷證明來去打這場官司吧
個人不認為你的要求不合理
但還是要看法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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