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操作失誤讓中獎發票作廢能求償嗎? - 法律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1-10-27T00:3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買東西時店員開立了發票給我
: 後來發現,該發票上面的計算有錯誤
: 於是拿去給店員重算
: 之後店員開了一筆正確的金額給我,但是舊的發票就作廢了
: 後來發現,舊的作廢發票號碼是中獎號碼
: 雖然有開新發票給我,但新的發票就剛好差1號
: 若非當時店員操作錯誤,就不需要作廢原本發票,那我就能中獎
: 現在該發票作廢了無法兌獎,但卻是中獎號碼
: 這種因店員操作失誤,導致中獎發票得作廢
: 若發票開講出來後該號碼卻是中獎號碼,可以求償嗎?
: 因為該店員的過失使得中獎發票作廢掉,這應該是民法中的過失吧
我想從幾個角度來談這個問題

首先,民法上因過失負有損害賠償責任的條件,在184條前段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上色的部分是我認為這個條文文義上的要件
一、故意或過失
二、不法
三、侵害他人權利

操作失誤造成發票作廢,OK,我接受這過程確有過失
發票中獎無法兌現,OK,我接受你主張自己有權利受侵害
那請問中間那個不法,是跑去哪裡了啊?

將錯誤發票作廢,換成正確金額的新發票
這應該沒有任何不法吧?
還是說您認為更換發票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那先不論到底違反哪條法律
要求店員更換發票的您,是不是也要討論一下教唆犯成立的可能性啊?

--
平淡,不是我瀟灑,我想
只是我習慣了,如此而已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1-10-27T14:54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21-10-28T05:13
我比較想拿來舉例的,大概就是.....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21-10-28T19:33
原PO消費支付5倍券,支付後才發現拿了AA666666特殊號那張
是否可以主張要拿同樣面額的5倍券或者是現金,要求店家
返還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21-10-29T09:52
交換回那一張特殊號碼的5倍券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21-10-30T00:11
(註:假設該流水號5倍券,現在市場上有人出5倍金額收購)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21-10-30T14:30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21-10-31T04:50
公務人員某m怎麼老喜歡在上班時間上網玩ptt啊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1-10-31T19:09
真有趣,一堆版友提問問題,都躲著不敢出來回答的某網友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1-11-01T09:28
我隨手打個兩下,就立刻趕忙著出來酸人??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1-11-01T23:47
伸手牌? 你應該先說看看你認為有什麼請求權基礎可行吧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21-11-02T14:07
原PO說得很好 但就教唆犯那段真的很多於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21-11-03T04:26
教唆犯只有刑事犯罪才有教唆犯的問題
這邊討論的是民法上面的損害賠償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21-11-03T18:45
倘若你主張「要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則當
然要檢視其要件是否符合
店員更換發票是因為你要求,如果你認為這是「不法
」侵害你的權利,那要求店員為所謂「不法」行為的
你在刑事上自然可能有教唆犯的討論,這確實算是延
伸的問題,但也非完全離題
如若你認為這行為沒有不法,則何來侵權一說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21-11-04T09:04
請他先賠償大家花時間在回覆這種無不法的問題吧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21-11-04T23:24
之前曾耗費太多時間換來完全沒對焦的無益討論,因之對某
人提問與討論的特殊風格產生PTSD…本來已開啟濾鏡保護效
果視而不見惹,但因為板主這篇(板主好用心認真XD),例
外看了一下他的問題。
其實我覺得店員連侵權行為第一關的「加害行為」都不成立
WW(後次序的相關要件討論直接省起來。)
先說發票金額錯誤之部分屬別一問題,可能涉及稅捐等其他
爭議,此處不論。單純就重開發票這部分為探討,本件店員
其實是照原原波更正金額之請求才被動重開一張發票,致原
發票因此作廢,而這也是原原波的選擇使然(他其實可以選
擇留著金額錯誤的發票來得獎呀XD),店員更正錯誤金額、
重開正確金額發票的行為,有何「加害行為」可言?相反地
,應該是「有利行為」吧?!(方便消費者正確記帳,或是
金額之更正倘由少變多,報公帳不用貼錢…等)
附值一提,發票之定性上,實務認為是銷貨憑證,並不是有
價證券。原原波肯定誤會了什麼,但我苦於沒有證據WW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21-11-05T13:43
不確實申報401會被國稅局列為重點查核對象的,不要給店家
找麻煩好嗎?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1-11-06T04:02
其實本來還想從行為時利益、信賴保護等角度去討論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21-11-06T18:22
但是因為太累了,腦袋卡住,所以就直接送出上床睡覺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1-11-07T08:41
哈哈,沒關係辣,本件除了侵權行為七個要件大多不成立外
,一堆民事請求權基礎的要件也不該當ww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1-11-07T23:00
那另一個問題來了 請問所謂的"不法"是指刑法上不法嗎
很多行為 刑法上根本沒犯罪,但民法一樣要賠啊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1-11-08T13:19
像是過失毀損 刑法上沒有的東西 但民法上一樣要賠啊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21-11-09T03:39
另外雖然更正發票對於消費者是"有利行為"
但是一件事情並不是只有利或害 兩者皆有的事也很常有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21-11-09T17:58
發票開錯不更正才是不法行為,小則店家盤損、大則逃漏稅捐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21-11-10T08:17
然後你以為發票的中獎號碼只是給你換錢用的嗎?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1-11-10T22:36
如果u板友有空的話,不妨參考一下王澤鑑教授的著作
,相信對你的問題會有所幫助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的公部門工作,是啥米?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1-10-26T19:24
如主旨,前一陣子的疏困2.0,由政府的公部門釋出一些職缺,提供給需要工作的人能夠 安心即時的有工作做(一個月最高能夠做到最低基本工資,最長6個月),這樣子的工作 既不是一般廣為人知的約聘或是派遣,它也提供勞健保,這樣子的是什麼樣的勞務契約關 係呢? - ...

員工酒精誤噴客人眼睛,店家責任多少?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1-10-26T17:18
如題 八卦板很熱門的文 員工不小心把酒精噴到客人眼睛造成眼睛受傷, 如果客人提告的話,店家到底會有多少比例的刑民責任? https://i.imgur.com/wJmGgmC.jpg 之前類似案例的新聞是只有用過失傷害起訴員工而已 可是八卦板有鄉民跟我說員工是執行公司給的業務,明明就有機器可以自動 ...

無照駕駛車主責任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21-10-26T14:42
想請問法律版的各位版友 公司有需要員工騎機車外送的需求 所以應徵條件都有備註要駕照 最近應徵了一位員工 員工履歷表上有備註自己有機車駕照 該名員工日前外送與人擦撞 雙方皆無受傷,對方汽車有擦傷 當下有報警處理,目前肇責還沒出來 公司機車則是有保第三責任險 於是公司方面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保 ...

厲害的律師在哪裡?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21-10-26T03:41
被粉絲們跟蹤騷擾吵鬧很多年了 有些粉絲非常會吵鬧 白天晚上如影隨形的跟著 三更半夜吵你睡覺 大白天啪啪啪的吵著 除了吵鬧之外會裝竊聽器監視器窺視竊聽我所有的一切 非常恐怖的跟蹤行為 不想被粉絲偷窺竊聽又跟蹤,也不想被他們吵吵鬧鬧打擾我寧靜的生活 這些行為觸犯哪些法律? 有厲害且有相關經驗的律 ...

剛剛耍智障...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21-10-25T22:37
朋友因為在遊戲上面跟別人起衝突 圖都截好了 準備提起訴訟 我本來不以為然 但是發覺真的嘴太兇 甚至留下地址跟電話 說有種打過去 跟下來堵人 怕你們不敢 然後我就受不了打過去 我忘記隱藏電話 本來說好要開開玩笑就好 例如講個機會命運請選擇這樣 結果我不知道為啥我發病 竟然說我是警察 請做好近期面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