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社區是77年建商採預售方式的建案,77年3月向建管處取得興建執照,車位載明22個,我於77年購買,合約亦載明車位22個,車位無獨立權狀,地下室為住戶共有,買車位者是屬約定專用。2.79年6月完工,買預售者合法取的產權登記,確認取得區分所有權人資格。3.79年7月地政機關測量成果合法登記為25個車位。4.建商於地政機關測量成果合法登記為25個車位後,未經政府許可及登記及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又增設4個車位,主張其有車位所有權是否合法
建商未經政府許可及登記及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增設車位是否合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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