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與里長簽的合約,管委會是否遵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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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建案設計為前後兩棟,建造於兩個獨立產權上,中間原本巷子申請了廢巷,也獲准。

但與里長簽訂,仍須讓當地居民可以通行。
簽署人是建商負責人與里長。

買房子時以為中間巷子廢巷後,可以讓小朋友當作中庭,未知常有汽車直接停靠,造成出入不方便。

請問這種建商跟里長的約定,後續社區是否一定要遵守?準備進行點交,點交後建商其實也什麼都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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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8-26
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8-29
廢巷,不適用道安法,不能檢舉,但影響出入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8-30
廢巷適合廢人使用合情合理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9-02
抱歉不是很懂廢巷的情況.一般不希望有車子停靠.不是
David avatarDavid2020-09-03
應該請里長去申請紅線.社區的話.一開始就讓車子不能
開進去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9-07
至於合約.應該是所有權人跟建商簽約?里長只是代理?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9-10
合約內容不曉得的話.要找人分析也也難度
Harry avatarHarry2020-09-15
廢巷是藉此讓前後棟看起來像同一個區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9-18
Olga avatarOlga2020-09-20
這種道路畫紅線,不知道政府會幫忙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9-23
感覺就社區道路.如果產權歸社區.那麼應該適用管委會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9-27
就是管委會開會決定禁止車輛進入.然後圍起來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9-28
不是道路 畫紅線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