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罪如何成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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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強制猥褻罪要有哪些證據?問題2:什麼是起訴呢??是有證據才可以起訴嗎??問題3:開完偵查庭會馬上被抓去關嗎?如果沒有還要等什麼通知?問題4:偵查庭開完之後,接下來要開什麼庭?(不想看貼文章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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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2-02-04
猥褻定義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有的刑事案件一定要經過地檢署(檢察官)的偵察與被害者與加害人的供詞交叉比對以及相關的人事證在來裁量是否符合法條在提起公訴移交到地方法院審理判決!開偵察庭是否會遭到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