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
男女朋友分手
因為男方的所作所為和態度都很差 很糟 很爛
女朋友就把它的MSN帳號碼 也並沒有用帳號作其他事情
當初密碼也是男方給女方的
男方過了伊陣子和前女友複合 回來和女方來要回密碼
女方真的一點都不想回他 因為男方太過份 所以說不知道這回事情
後來男方給了女方朋友存證信函請他轉交給女方本人 358條
請問一下
法律上女方有犯到358條嗎?
接下來的後續是什麼?
該怎嚜坐?
--
男女朋友分手
因為男方的所作所為和態度都很差 很糟 很爛
女朋友就把它的MSN帳號碼 也並沒有用帳號作其他事情
當初密碼也是男方給女方的
男方過了伊陣子和前女友複合 回來和女方來要回密碼
女方真的一點都不想回他 因為男方太過份 所以說不知道這回事情
後來男方給了女方朋友存證信函請他轉交給女方本人 358條
請問一下
法律上女方有犯到358條嗎?
接下來的後續是什麼?
該怎嚜坐?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