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於在網路個人部落格相簿上傳不雅照片於2012.3月接獲派出所電話被告知此事件也做了筆錄我的問題是這樣的當初設置這些不雅照片的起因是因為怕存電腦被父母看到而上傳網路相簿並以密碼秘密保護之後發現有些網友也是這樣做於是彼此在網路個人部落格的留言版"秘密"交換密碼那我想要請教的問題是請問只要上傳不雅照片至網路相簿,不管有無設置密碼,妨害風化罪都會成立嗎?因為目前整件事看下來我覺得我的案件起因始於單純動機、�
"急"妨害風化罪這樣成不成立?(20點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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