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時,接到詐騙電話,且真的照電話指示操作ATM被騙了三萬多塊!!而且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金融卡密碼告訴對方,且誤信對方真的能替我解卡而將金融卡寄給對方,因此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對方的人頭戶,等我發現自己成了警示帳戶時才知道自己被騙。我去報案時警察說我不屬於寫三連單的方式,而是"疑似詐欺罪的共犯"移送地檢署,雖然我有提出一些證據,例如:電話指示只操作ATM的交易明細、金融卡寄送的地址及對方打來的來電顯示...等,警察也叫我不用擔心,但是我真的不能不擔心...因為錢被騙光學費也繳不起但又不敢讓長輩知道..我想問的是1.請問這樣的刑事案件要走多久才能結案?2.收到法院傳票的內容大概是什麼?我需要出庭嗎?3.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告知對方金融卡密碼及寄出金融卡,請問我有沒有罪?(因為��
急~!!被詐騙移送怎麼辦?請有相似經驗或懂法律的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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