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騎機車載我,我們是綠燈直行車,而對方是騎單車,闖紅燈還逆向因為距離太短來不及煞車,結果直接撞上當下我膝蓋著地,有點站不起來,但一回就起身打電話報警;我朋友當下到沒怎樣的去關心對方,而對方是左腳直接被我朋友的車頭撞上,所以當下沒能站起來過一回警察有作筆錄、拍照等等,而他說因為我們都未滿20(三人都是大學生)無法私下和解,要有家長簽名才可,而且和解書除了各人留一份,也要給警方一份。另外我們都有去大��
(急)車禍事後和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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