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事後和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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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騎機車載我,我們是綠燈直行車,而對方是騎單車,闖紅燈還逆向因為距離太短來不及煞車,結果直接撞上當下我膝蓋著地,有點站不起來,但一回就起身打電話報警;我朋友當下到沒怎樣的去關心對方,而對方是左腳直接被我朋友的車頭撞上,所以當下沒能站起來過一回警察有作筆錄、拍照等等,而他說因為我們都未滿20(三人都是大學生)無法私下和解,要有家長簽名才可,而且和解書除了各人留一份,也要給警方一份。另外我們都有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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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3-19
第一點的部分應該是不能具有法律效力但我並不是很確定你可以請教幫你處理的警官第二點車禍事件的法律追訴期是六個月如不閒麻煩的話建議在車禍鑑定報告出來後走調解委員會如果你們並不想追究對方的賠償責任則免第三點妳要求的金額必須是合理的例如因傷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跟生活費等等必須有正當性及合理性否則即使上了法院也判決不下來(PS:車禍小案件法官通常也不太會想判所以最好調解就解決掉大家各讓一步)然後是驗傷醫療等等的部分�
Hedy avatarHedy2014-03-18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3-16
如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保險理賠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中部地區民眾可至本人辦公室免費諮詢,林老師親自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Delia avatarDelia2014-03-20
1.不成立因為事件發生點板大等三人未滿20歲依民法需家長同意板大的契約才有效力至於給警察是保障第二點回答不給也無所謂只要該和解書不遺失就好2.看板大因為警察所說之六個月是屬於刑法部分(因為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告訴期限知道與誰發生事件六個月內)但民事部份警察不會管而相關狀況可以拉長到事件發生後兩年內所以看板大意願3.是至於如何計算當然是看造成的損失有哪些4.當然可以就看雙方協調若協調不成訴訟進法院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分攤
Hedy avatarHedy2014-03-20
這種小車禍絕對不會雙方完全沒有過失而小傷費用大概花個一兩千元而已單車騎士無論有無過失都可以找你的強制險公司申請醫藥費要財去人安樂或是為了小錢花更多時間心力相信心中也知道該怎麼選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3-16
1.未滿20必須有其父母即法定代理人到場簽署始生效力,否則雙方會白忙一場。結論,您一定要通知對造父母到場簽署和解書,始生效力。 2.該避免後面麻煩3.是,不過有履行契約的問題(私下和解=一般買賣契約)4.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