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的責任歸屬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去年12月我先生在十字路口停紅燈,快變綠燈行進時(但我們還沒往前走)被一輛轉彎的機車(他可能要往前衝,但一看到變燈了,改成轉彎)撞到,因為對方是80歲的阿伯摔倒後蠻嚴重的,目前腳打了鋼釘在家休養.對方家屬一直認為是我們的錯,根據警方的初步分析研表是: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涉嫌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肇事.(安全規則第94條3項)我方~紅燈亮時,超越停止線停車,肇事致人受傷(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第61條3項)我們一直很有誠意去探視,因為覺得阿伯受傷��

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4-04-26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對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涉嫌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肇事.應為肇事主因我方車紅燈亮時,超越停止線停車,肇事致人受傷應為肇事次因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約為7;32.依文中所述;阿伯摔倒後蠻嚴重的,目前腳打了鋼釘在家休養沒想到他們居然大開口說要62萬本案姑且不論我方是否受有車體損害單就阿伯之求償金額來討論除非阿伯之總損害金額有高達207萬以上(207萬*0.3我方責任=62.1萬元)否則法院�
Hedy avatarHedy2014-04-25
車禍案件對方如是老人家(70歲以上)那怕輕輕一碰後續都很嚴重,盡早和解為重,拖越久病況會惡化(會衍生併發症)事情更不處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4-28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情況呢?真的要訴諸法律,我們需負責任嗎?查本案我方的確有過失所以我們要負刑事過失傷害罪又民事部份我方因過失不法侵害老伯之權利,所以負損害賠償責任惟損害賠償金額可依肇事責任之高低來攤賠,併此指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4-28
通常移動車輛輛碰撞靜止物主因所以對方主因我方次因(類似違規停車)沒人說一定樣三七對方死咬過失傷害不放二八或者一九你也只能迫於無奈不爽的接受他也就是說對方就算拿不到錢讓你被罰好幾萬,報一下[老鼠冤],他也爽現在是在半年內繼續協商過失傷害需再半年內提出半年以後,就單純剩下民事可能好處理一些=(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4-24
認同胖爸爸的說法,另外倘若阿伯的腳傷,嚴重到無法復原,也就是關節活動明顯有障礙時,強制險有失能給付的項目,一下肢一大關節遺存顯著運動障礙,理賠金額是27萬元,可試著請理賠人員將金額再提高(或不包含強制險),希望能有助於和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4-28
多少都要吧上法院就上吧很多人都獅子大開口就看法院怎麼判這種事很無耐我倒是建意你你有阿北所有的資料那就用他的名義捐點錢做善事吧看看能不能化解一點他的貪念吧祝你好運2014-04-2411:15:04補充:也不要去看阿北了因為你很清楚他們就是要錢不是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4-28
你有投保第3任意險:你這種的和解金額大概20~30萬+額外20萬的醫療強制險(2年內他醫療費用都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