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上班途中跟別人發生擦撞我妹從往桃園方向的介壽路右轉到建國路,對方騎在我妹後面(不到一個車身的距離),但她是直行車要往桃園方向,結果雙方就有碰撞到,對方只有碰到我妹車子的排氣管,因為車速大約30-40左右,所以雙方都沒有跌倒,我妹有停在轉角看對方是否有事,但對方卻騎著車子走了(而且是邊騎走邊轉頭的),我妹想說對方都走了所以她也離開,可是卻在10多天接到警局電話說對方告我妹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我們有問警察對方�
((((((急、急、急))))))被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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