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識的網友跟我小孩同學吵架,他知道我小孩在土城念書,他同學接到那網友寄來一封寫[你講話小心一點....](指同學小孩)但最後又寫[叫你X姓同學走在土城小心一點,這是恐嚇]請問法律上的幾個問題一.我同學的小孩未成年,也就是說違規使用FACEBOOK,對方用FACEBOOK寄信,內容直接寫這是恐嚇,這樣構成恐嚇罪嗎?(因為被害人違規使用FACEBOOK)二.如果構成恐嚇,對方寄到同學小孩信箱沒有指名道姓恐嚇誰,只寫X同學,如何證明就是恐嚇我小孩?三.如果構成恐嚇是我提告還是小孩同學的家提告?該引用哪個法條?四.一旦提告就是公訴罪,小孩甚至會被叫去法院,可以先透過警察提出調解或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但是不知道對方是誰是不是必須透過警察,一旦透過警察警察是否會直接以恐嚇公訴罪來辦?請懂法律的人是再回答,謝謝
恐嚇信內容直接寫這就是恐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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