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罪!誣告罪!妨害名譽罪或毀謗罪 - 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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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0-01-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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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誣告罪!妨害名譽罪及毀謗罪請問都是屬於刑事罪嗎?如果要告對方之前!想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通知對方如果不想再被我告!再上法庭!請在某天前匯多少錢到我戶頭!以免訟累!這有構成恐嚇取財罪嗎?因為我有要對方和解之意!才想想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這四種罪的追訴期各為多久?可要求賠償多少錢?我的證人是檢查官!因為對方有在庭上承認有打電話給我要我賠修車錢!還!說他有朋友在做警察!要我放明白一點此等恐嚇行為!此行為是他闖紅燈撞到我的第三天打電話給我在電話裡說的!檢察官問他!他也回答有這行為!而我傳簡訊給他父親!因為氣憤之下!傳有咒他早日歸西!老天才會有眼之簡訊!他儘然告我恐嚇!結果我獲判不起訴!他還不死心提上訴!也判不起訴!我因告他傷害案時!法官要我不要跟小孩子(他)一般計較!我也不想再為難被告!才當庭和解!但是他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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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0-01-11T16:41
你好~先了解一下恐嚇取財的法律跟要件然後再來比較一下你的作為是有觸犯之處!刑法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以強暴脅迫方式致被害人心生恐懼,進而使被害人交付財物或財產上之利益,稱為「恐嚇取財罪」,由於被害人乃置於加害人之暴力脅迫下或以將來之危害通知,至受害人心生恐懼而交付財物,此種行為雖未達不能抗拒之狀態(若不能抗拒則可能構成強盜或搶奪罪),但已足使被害人心生畏懼,故仍構成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由要件的構成上你寫存證信函及內容並未觸及危害他人,以金錢解決訟累雖然不是好辦法,但實質上並不會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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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10-01-09T16:24
如果你抓到強盜,跟他說:如果你不給我OO錢,我就報警抓你此行為構成恐嚇一切還是依檢察官的偵查與判斷為準,你的案例應該不會構成恐嚇,因為只是把和解的意思寫得太粗糙PS一樣的行為累積多次就不一定了...,而且實在看不出來您可以告他什麼?妨害名譽一樣不成立...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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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0-01-10T12:51
嗯~用較長遠思考擬題人現在的@@*有如你在菜市場聽見吆喝聲或是叫罵聲音/那種人際溝通的意識傳達.....如..每一件多得細細計較....肯定連[上帝]也瘋狂了吧~~!然究交通意外~本就係意外事件/因此律法還規定車主都應附加強制責任保險!以防事故時之解決ㄚ照音譯[氣車]難免有氣*但總不能整天生氣搞得人生不愉快是吧?既然肇因於氣車事故~就由原保險的強制險業務員去善后罷!年關以近圖個好彩頭過新年o2010-01-1109:04:03補充:再告訴您一個有趣的抗爭時事”蘇前行政院長任內任由〔迴龍〕捷運系統站預訂場地”給痲瘋症患者加(學校政客)操弄成拒遷住新蓋好的院址一事”試問從古至今都沒有病人為了醫病關係!會自行發費蓋醫院罷!那麼清楚的所有權之爭議**竟然勞師動眾還沒完沒了可笑罷!擬題人道:古龍的回答是意見罷~蒙您瞧得起還好不是廢話

這樣算是恐嚇取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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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0-01-05T00:00
我兒子在學校不斷遭到一位學長以“借我錢”為理由向我兒子索取金錢,那位學長從來不還錢也不曾言明何時要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