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新北市雙併的五樓老公寓頂樓,我的惡鄰居們是地主戶直接就地改建的住家(也就是一家人),雙併的隔壁棟整棟和我們這一棟中間一戶,都是他們一家人的住家,也因如此有人多勢眾的氣勢,很喜歡把公用空間理所當然的當成他們的使用空間。在十年前,他們把隔壁棟的頂樓加蓋起來(違章建築),因此,原本的水塔及他們每戶自己增設的不鏽鋼水塔(私自放置),很自然的就都放在我們這一棟的頂樓(也就是我家的屋頂);後來,他們家的老媽媽開�
惡鄰居刻意導致頂樓漏水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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