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兩題刑法的問題?請高手來解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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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夜間開車在十字路口候停,被後方機車騎士乙撞上。甲下車,發現乙受傷,渾身刺青並有濃濃酒味,甲擔心乙鬧事,雖然車後燈被撞破,但仍隱忍而去。數日後,甲在加油站停車加油,碰巧乙也在加油,乙朝甲走來。甲以為乙有意問罪,急速倒車,結果撞上進入加油站的另一車輛,駕駛人受傷。甲只好下車認賠。事實上,乙並未認出甲,只是要告訴甲,甲的車子底盤黏著一個特大的塑膠袋。問:甲第一夜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是否成立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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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0-04-25
一.甲對乙可能成立284過失傷害1.客觀歸責理論:依88年台上1852判例:按所謂信賴原則,指行為人在社會生活中,於從事某種具有危險性之特定行為時,如無特別情事,在可信賴被害者或其他第三人亦會相互配合謹慎採取是當行動,以避免發生危險之適當場合,倘因被害者或其他第三人之不適當行動而發生事故造成損害之結果,該行為人不負過失責任。依此判例甲可主張信賴原則,故不成立284過失傷害。(此判例直接讓你寫半張考試卷,還不背起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