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發生在去年10月26號的事情我在買菜回家的途中被一台逆向機車撞倒後來因為它態度良好想跟我私下和解因看他是老實人的樣子我就答應後面只須賠償我機車損毀部分(那地段好似沒路口監視器)他答應後就去估價前面還沒有估好所以沒有寫任何和解書但因為我要用我與老闆與肇事者談論肇事者先支付八千五百元讓我車子能修到騎的狀況後面再估全部修理費肇事者喊沒錢要求每個月給我2千5後面估完價總共2萬7千元(含8千5)但肇事者不想付後續的錢認�
我出車禍想提出告訴不知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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