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去地檢署按鈴,告她父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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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我...我很想不開,我很害怕,我的心態我跟你沒有仇,你把我害那麼慘,我又沒有對你女兒怎樣,我也算受害者,我拍攝你女兒跟他男友親熱影片,法官用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一項,判我拍攝未滿18歲之人影片罪1年,他女兒看桌上有K,問大家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接下來又問誰有錢,我就拿1千元給他女兒,當吸K他命的吸管,這樣法官判我轉讓3級毒品K他命給未滿18歲之人8個月。我好不服氣喔!我拍他們親熱影片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他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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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2-24
就算對方知道也沒有犯法最多只是適不適任親權相關行使問題且版大這題之前就提問過板大一直堅持為自保但為何不立刻檢舉相關行為是否有留存做任何意圖甚至認同對方犯罪板大並未說服檢察官或法官相關行為之動機依照刑法第15條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所以板大之罪難辭其咎2013-02-2100:57:06補充:就算對方上訴也未必對對方有利板大要自保又不報案又不交出證據且版大若只針對�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2-20
我看了看.看不出你被害啥了...你想告誰都可以的...
Zora avatarZora2013-02-24
你的問題應該去請教律師畢竟是攸關你的權益謹慎一點多諮詢專業的律師再決定比較好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它們有上百位律師而且已經有超過上萬人次在上面問過很多律師很熱心助人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