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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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22-10-06T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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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PC_Police 看板 #1ZEr_VPd ]

作者: KOY0630 (KOY) 看板: TPC_Police
標題: [閒聊] 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
時間: Tue Oct 4 06:19:09 2022

各位先進大家好,標題實在不太好下,這篇文大概會同時包含對案件的描述還有我的一些
感受,畢竟對此時的我而言,事實與情感實在已經難以割裂,只想看案情描述的學長姐
就請自行斟酌。
小弟是本版#10423的作者,有鑒於最近的風波,我想也是時候還原一下我當初離職時發生
的一些紛擾,畢竟能被根本稱不上認識的學弟特地發文黑得一蹋糊塗......我想鈞長在描
述我跟案件時大概沒有少下功夫,不如從我的視角來說明一下始末,但有描述不實的部分
當然無任歡迎各位提出告訴,或許不失為一種讓案件重啟調查的契機(苦笑)。

案件目前屬於行政簽結狀態,如果有學長姊有任何建議或者救濟管道乃至於曝光方式提供
的話,都非常感謝,我當然還是想把這個案子推到終點,無論結果如何。

由於要盡量把案情陳述清楚,我會把一些非關案情,但容易有誤解的部分在文末註解。

--------------------以下正文--------------------

我在109年01月30號與學長巡邏時接到報案表示在汐止火車站內有糾紛(雖然事處鐵路
南港所的轄區,但由於案件時效關係,通常還是先派汐止所警力,再交接給南港),抵達
後經了解是旅客吳、許二人間的糾紛,讓他們分別表達案件經過時,許先生在陳述完後補
充道「能不能請他等等說的時候不要那麼激動,因為他會一直噴口水」,吳嫌聽聞後當即
朝許先生吐了一口口水,由於是當著我們的面實施明確的公然侮辱犯行,當場我就對吳嫌
實施逮捕(註壹)。等鐵路南港所抵達時,我說明完案情後就把人犯解交給他們,並要求一
員(註貳)隨我返汐止所,以便出具逮捕通知書、職務報告、密錄器光碟給他們併卷,並在
返所的途中明確告知這是符合刑訴§92當中不予解送的輕案,偵辦後記得請示檢座,應該
可以免去舟車勞頓。但當日下午我就接到自稱是鐵路南港所副所長的來電,表示「我這樣
他們很難辦」,我在電話中即一再表明立場「人已經逮捕給你,後面就沒有怎麼辦的問題
」。俟隔(30)日我致電鐵路台北分局偵查隊,確定這兩日內未有任何現行犯移送,我就在
下班後自行前往台北分局檢舉(註參)。畢竟我本身算大砲性格,這種網內互打案件又是最
好的八卦題材,這件事當日有上班的同事應該都有所聽聞。
結果三天後的109年02月02日,我一早八點上班進入派出所內時就發現有一名中年男
子站在另外一名被銬在戒護區的年輕男子(陳嫌)身旁,很激動的在詢問學弟「所以我兒子
是做了什麼被你們銬在這裡?」,而學弟也直接答覆「因為他是毀損罪的現行犯」,我就
上前查看當時放置於受理報案區桌面的卷宗(註肆)跟詢問其他學弟了解案情,大致上就是
陳嫌疑有精神疾病,當天飲酒後在路上各種搞破壞,第一次在建成路上把停在騎樓的機車
、腳踏車、花盆都掀翻被報案,但當時抵達後人已經不見蹤影,十多分鐘後在忠孝東路的
麵攤老闆娘又報案說有酒醉男子到店內摔鍋碗瓢盆,巡邏抵達現場後,老闆娘就指向犯嫌
步行離開的方向,最後巡邏在約兩百公尺外尋獲犯嫌,所以現場就實施逮捕(註伍),由於
現場看起來有上軌道在依序偵辦中,我就按班表外出巡邏直到十點返所,當時犯嫌正在偵
訊室內製作筆錄,我也就在辦公室內弄自己的案件,直到十一點左右,聽到受理報案區有
騷動才知道副所長授意本案用保護管束+函送方式偵辦(註陸),當下我也向承辦員警表達
「這樣做不對」,但最後還是在筆錄完成後解除戒具讓陳嫌由駐地大門自行離開。
我第一次知道「又好氣又好笑」這種聽起來很衝突的情緒真的可以同時發生,於是我
在沒有過多考慮後就先撥打電話給勤指中心詢問今天督察組有沒有人值守(當天是周日)
,但他們並不清楚,所以我就打給平日跟所內互動比較頻繁的督察組巡官,表明我要對本
案提出告發縱放人犯,他電話中表示了解,但由於當天周日督察組人力吃緊,詢問我能否
明日再製作筆錄,我同意後等下班就照常回家休息。結果聽說晚上督察組就全員集合,並
且召集所有涉案的同事在分局「先了解案情」(註柒)。於是我在隔(03)日到督察組製作
對所內涉案同事的告發筆錄(註捌)後,對警界的生態感到十分絕望,於是決定離職,並當天
就跟所長報告及詢問人事室我最快可以什麼時候辦理離職,後在同月06日前往地檢署自行
告發上二案,後於同月10日隨即離職。

檢附本案士檢的行政簽結書函,來看看裡面都說了些什麼。

https://imgur.com/jGdRHh4

https://imgur.com/zUYO7Mc

https://imgur.com/yMc1ZTO

https://imgur.com/iODdwEg





註壹:吳嫌本身患有關節性疾病,行動緩慢幾無逃脫可能,且關節腫大難以使用戒具,但
我是在用腕力實力支配他且實施刑訴法上逮捕(有告知米蘭達警告)。另一個我常被
問的問題是許民有沒有告。其實許民當下未表明提告與否,看到我逮捕吳嫌還表達
出贊同的態度直至聽聞要去南港所時才表示「不提告」,但此無礙於警方調查程序
(詳下圖),檢察官於此處有明顯認事用法之錯誤。

https://imgur.com/Y9QKiD7

註貳:當時還在春節假期,除兩位身著制服的鐵路南港所員警到場外,還有另外兩(或以上
,印象不是特別清晰)著TPC等便服同僚到場,所以不影響解送人犯回南港所。

註參:當時我是透過鐵路台北分局的內部督察體系檢舉,非直接提出刑事告發。

註肆:汐止算繁重所,六年在所內已經算老屁股。我也算是比較愛管閒事的人,看到案件
通常都會上去看一下有沒有需要幫忙,當時桌上同時有逮捕通知書跟保護管束通知
書,麵攤老闆娘亦有到場製作筆錄(內容為不提告),所以案件程序基本上都是以現
行犯移送程序進行,實際上犯嫌父親會一早至所也是因為逮捕通知書上記明需要通
知父親到場,但這個逮捕通知書在我隔(03)日製作筆錄時督察組有向我坦承已經被
軋掉了。
註伍:現場有告知米蘭達警告,而非告知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保護管束,實務上逮捕
本就具備即時強制的能力,根本不需要多寫一張保護管束通知書,難道我辦酒駕公
危還要多填一張保護管束?
註陸:不可能有現場發動逮捕後回所內更改成保護管束這種事情,況且嫌疑人是在被實力
支配情況下在偵訊室製作完筆錄後離開,如果該時段屬保護管束,原因還沒消滅的
情況下筆錄有否證據能力?又如果已經保護管束已告結束,為什麼可以強行製作筆錄
?檢察官於此處亦有明顯錯誤,另該案係因報案人告知犯嫌移動方向後於240公尺外
發現甫實施犯罪之嫌疑人,時、地應該都符合所謂緊密連結性,我相信當時現場同
事也是如此判斷,才會實施逮捕。
https://imgur.com/l7ygh0q

註柒:我在意的是「在我提出告發之前先行召集嫌疑人統一口徑」這件事,並非函中所述:
「未隔離犯嫌,致全派出所鈞知曉台端檢舉」,我都具名告發了,還怕被知道?重點
是督察組河蟹我又瘋狂幫忙擦屁股阿。

註捌:此處才是正式提出刑事告發,第一次提告是對所內授意及執行釋放的員警,其實本
案我不清楚有無關說或壓力來源,但執行之經過基本上與當年的張通榮施壓安樂分
駐所縱放人犯的過程如出一輒,併檢附供參。
https://bit.ly/3SU0erc


--------------------正文結束--------------------



最後,不得不感謝我家人與女友對我的支持。
我並不是來自經濟特別寬裕的家庭,這樣任性的決定一定增加了他們很多負擔,我對
他們的感謝實在無法言喻,而其中最感動的莫過於我完全沒有遭受過來自他們的責難,我
想沒有幾個父母在接到兒子突如其來說他決定要離職的電話後可以只淡淡的說「你考慮好
了就好,我們尊重你的決定」,淚腺一向不發達的我差點因為這句話在分局裡就哭了,幸
好最後我有撐到回家才決堤。
至於女友,她一定是承受最多壓力的人,身為同所的同事,她承受的指責跟非難可想
而知,我也無法想像她在我離職後某天半夜下班回家時看到一個正在爆哭的26歲屁孩時是
怎麼樣的感受,但我真的很感謝當時的妳上前抱住我,然後陪我一起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無論如何,我也是明年將滿三十歲的人了,再不能凡事只為自己考量,所以最後我回
到了這個曾經熱愛的警職工作,雖然有些東西已經不再熟悉。


也許終歸還是活成了當初自己討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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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酒駕

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2-10-11T08:19
有感而發也不只警察體系這樣,整個公務體系生態就是
如此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2-10-16T01:10
學長辛苦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2-10-12T14:12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2-10-17T07:04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2-10-12T14:12
辛苦了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22-10-17T07:04
您的個性比較適合考廉政 調查局肅貪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2T14:12
調查局需要你 感謝學長
Ula avatar
By Ula
at 2022-10-17T07:04
你比較適合去當司法官 感覺蠻有料的 何不拼拼看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22-10-12T14:12
推!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2-10-17T07:04
學長你好認真….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2T14:12
管好自己就好,自以為是的正義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22-10-17T07:04
講真的檢舉的東西沒什麼實益,現行犯逮捕是看當場這個
法律概念,不是什麼緊密連結性,很多東西都是自己認為
怎樣就怎樣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22-10-12T14:12
有骨氣推一個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22-10-17T07:04
推學長 某l和某r也很有問題不要理他們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2-10-12T14:12
住汐止你可以送foodpanda,年薪也有90把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2-10-17T07:04
說實話 不知道有這種學長一起上班該感到緊張還是放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22-10-12T14:12
坦白說,函送、現行對檢座來說,有送就好。為了這種刑訴
見解跟同仁鬧翻,實在是不值得。如果是同事間有無間道、
貪污的,把這種糾出來比較有意義。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2-10-17T07:04
第一案比較沒什麼爭議,畢竟告訴乃論被害人不提告,縱使
逮捕仍可依刑訴92不予解送(打單子給檢座)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2-10-12T14:12
同意樓上,重大刑案以外,通常早上移送去地檢下午就出來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2-10-17T07:04
學長您算很認真的,我以前在派出所的同事只對毒品、酒駕
、竊盜這種有績效的案子才有興趣。很多民眾間的告訴乃
論案件大家都不太想處理,要搞很久又沒績效。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2-10-12T14:12
長期下來就是選擇性辦案,開單也是只開交通組要求的違規
種類。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2-10-17T07:04
一切執法行為都是績效導向,沒有績效的事乏人問津。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22-10-12T14:12
我也能理解,畢竟人的時間精力有限,而民眾的事情是無窮
無盡的。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2-10-17T07:04
沒達成主管要求的績效,除了年底吃烤鴨,請休假還會被刁
難。開會時間也會被責難。
Ina avatar
By Ina
at 2022-10-12T14:12
你應該去當所長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22-10-17T07:04
可惜你不做了,不然真想看你當所長會怎樣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2-10-12T14:12
看到最後發現你還是回來做了,那就努力當所長吧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22-10-17T07:04
因為我真的想看你當所長會怎樣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2-10-12T14:12
績效本來就是應該要有的,但要合理、合情
合情合理只有四個字但可以涵蓋一堆東西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2-10-17T07:04
兩件事都沒有跳下來幫忙辦,只有出到檢舉的力氣,真是辛
苦了。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22-10-12T14:12
文太長稍微看了下,第一件涉及自己沒問題,第二件別人的
案件下指導棋沒被採就告同事,是這樣子嗎?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22-10-17T07:04
非貴局人不知事件原貌,告訴是公民權也許你是正確的有誤會
的話致歉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22-10-12T14:12
你比較適合廉政署或調查局吧
Rae avatar
By Rae
at 2022-10-17T07:04
不是諷刺當警察委屈你了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2-10-12T14:12
跟你這種同事上班真的超害怕,好怕有一天被你檢舉,難
怪人家說警察的敵人永遠是自己人,還好你離職了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2-10-17T07:04
警界就這樣,要不裝傻,要不真傻,讓自己太清醒會很難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2-10-12T14:12
推學長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2-10-17T07:04
基層裝傻就好了啦 你太聰明人家還嫌你吵呢 也讓自己
不開心而已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2-10-12T14:12
不要把自己跟別人逼太緊,很辛苦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22-10-17T07:04
正直是好事 但人生處處充滿了妥協 換個角度看其實妥協
也不一定是什麼壞事 放過自己吧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2T14:12
檢察官都說沒必要解送了 你在堅持什麼
Ivy avatar
By Ivy
at 2022-10-17T07:04
看留言我以為簽結的是二組勒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22-10-12T14:12
剛認真閱讀完了 但我有點想問第二件事學長 你自己也
知道是當時的副座交代同事這樣去做的 的確當時負責
的同仁可以選擇不採用跟副座硬槓 可是可以像學長你一
樣敢做敢說的又有幾個? 你文末也說了 因為種種因素
你又回來警界了 那有沒有想過當初負責的同事選擇照
辦也是有種種不得已的原因呢? 但你的做法卻是通通都
檢舉這種小弟認為過於苛刻的做法 單就這點 小弟認
為真的不敢苟同……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2-10-17T07:04
一言不合就開舉
我只想問一句啦,姑且不論是非對錯,你有想過檢舉下去會
怎樣嗎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22-10-12T14:12
即使都成立,你法律學很好,然後呢?拿去傷害週遭的同事
,退一萬步說,這些事有惡質惡劣到你必須採取檢舉告發這
種幾近毀滅式的方法來懲罰他們嗎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22-10-17T07:04
退十萬步說,這些事即使都成立。也都如你所說這樣,以對
你檢舉投訴內容為最有利方式角度看待,他們也不過就是懶
的照程序、覺得簡單處理就好,這樣你就要檢舉、告發??
你會不會覺得你用核彈炸麻雀?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2-10-12T14:12
如果心態如此,與你上班的確是相當要小心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22-10-17T07:04
支持你再議啦 結果記點po上來 看到第二件事就覺得很好笑
你很適合去當法官 但應該是考不上 不然不會繼續回來當一
毛三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22-10-12T14:12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覺得是非對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只要看到有人有錯,我就是檢舉到爆
我沒說你有錯,我只說我要小心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22-10-17T07:04
第二件事講難聽點真的乾你屁事 你只是在旁邊聽跟看一下就
要判同事有罪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10-12T14:12
比督察組還要省事欸 督察組還要一個一個叫來做筆錄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2-10-17T07:04
我看你真的是當法官的料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22-10-12T14:12
別愛管閒事 管好自己就好 默默低調不出風頭 過的難道不會
更開心嗎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22-10-17T07:04
第一件事是一言不合就開舉,第二件我還真看不懂了,跟你
有什麼關係啊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22-10-12T14:12
如果你把同事看作是一個闖紅燈的違規仔,那我真的沒話說

別忘記這個闖紅燈的違規仔,是跟你一起出勤,出生入死的
兄弟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2-10-17T07:04
照你的邏輯,你老爸有交通違規,你可能也會檢舉給交大舉
發吧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2-10-12T14:12
重點是你可以把人生浪費在這種事情上,然後說自己多委屈
多辛苦多有壓力,我真的是服了你
Ula avatar
By Ula
at 2022-10-17T07:04
勸你還是放過你自己吧
其實有點同情你了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22-10-12T14:12
你做的事根本沒意義啊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22-10-17T07:04
可是我覺得這些事,根本就連起訴都不會欸
更不要說弄大變成案例教育
進而改善大家的環境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22-10-12T14:12
這有點像什麼你知道嗎,有點像抓機車騎人行道然後說我要
讓A1降為0的概念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2-10-17T07:04
你真的你想要的結果就是丟給媒體去燒 你選擇付諸司法卻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2T14:12
又不接受司法 那你要的是什麼?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22-10-17T07:04
不然你去檢舉檢察官,如何?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22-10-12T14:12
如果是你女友照著副座的指示這樣做,你會不會告發你女
友?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2-10-17T07:04
笑死 第一次看到大警員 法律見解這麼好 真的不要當警察了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2T14:12
真的是太委屈了啦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22-10-17T07:04
我想法界是不可能容納這種想法的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22-10-12T14:12
因為真實的法界,並不會只單純死板的只看法條辦案
而且在於法律的界線內,考量法理情
而是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22-10-17T07:04
最喜歡跟這種人當同事 自以為什麼都懂人後被打臉死命凹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22-10-12T14:12
我也不想回覆了 我只想說啦
你所為的正義又是真的正義??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2-10-17T07:04
大義滅親XD
問題,就不是大義咩
以後成語要改,奈米義滅親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22-10-12T14:12
話說你女友會看PTT嗎
你如果沒攬到,那不就科科了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22-10-17T07:04
不過我覺得你也是說說的啦~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22-10-12T14:12
你們上班時間一樣嗎?如果你輪休,她剛好這麼做,之後
被你知道了,你要不要告發她?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2-10-17T07:04
就是個檢舉仔,看到別人犯錯就是弄到死,還說檢察官是錯的
,超好笑的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22-10-12T14:12
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有做啦~如果你是為了不要顯得
自己雙標才這樣說,那我能理解,但如果你真的是這樣子
的人,那我也只能幫你身邊的人QQ了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22-10-17T07:04
我還是想說,放過你自己吧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2-10-12T14:12
不知道你自己如果犯錯會不會自首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22-10-17T07:04
不小心走路闖紅燈,然後去警察局自首我剛剛走路闖紅燈
希望你能成為這種聖人,祝福你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22-10-12T14:12
什麼只有犯刑案而已!有錯都要自首!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2-10-17T07:04
好啦不跟你聊了,只能祝福你以後生活開心點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2-10-12T14:12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22-10-17T07:04
我是不會跟會讓自己腹背受敵的人當朋友啦,但交友圈不
同,有的就比較刺激一點,互相尊重~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22-10-12T14:12
笑死 好險我分發沒分到汐止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22-10-17T07:04
學弟:哭么勒,想簡單處理結果被捅疏縱人犯???
??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22-10-12T14:12
請問你處理A2車禍都會逮捕過失傷害(準)現行犯嗎?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22-10-17T07:04
第一點如果是我不會馬上逮捕 會讓他轄的人自行處理 或許他
轄的人想簡單處理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22-10-12T14:12
版主有某項堅持 適合當法官檢察官之類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22-10-17T07:04
公然侮辱是告訴 沒問當事人要不要告 現行逮捕大機率出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22-10-12T14:12
毀損犯嫌已經跑走了 沒人追著 現行逮捕會有問題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22-10-17T07:04
推勇於發聲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2-10-12T14:12
很精采,只能推了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2-10-17T07:04
跟你上班有夠累,錢也沒比較多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22-10-17T07:04
其實學長的思考方式跟離職旅德的那位檢察官非常相似
,程序正義真的是最重要的事情,我可以理解學長所說
的一但逮捕就沒辦法再轉換成管束再放走,我看完以上
各位學長以及版主學長的論述,我只能說,如果我今天
是在體制外的人,我會非常支持版主學長的做法以及想
法畢竟程序法就擺在那,解釋的空間很狹窄,但如果我
是體制內的人…不好說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2-10-12T14:12
好奇問...如果同事吃案或是竊盜改遺失受理...類似這種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2-10-17T07:04
案件,大大會檢舉同事嗎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2-10-12T14:12
你的正義≠程序正義
檢舉同事≠衝撞體制
請不要偷換概念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2-10-17T07:04
會檢舉睡過頭遲到or早退、上班打瞌睡、看火影忍者、滑ptt
的嗎XDD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22-10-12T14:12
眼高手低 人微言輕 遇到詐欺案件 科技偵查法如果都不通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22-10-17T07:04
過 不與時俱進 永遠被各種斷點卡住 就算通過了 限制也
一堆 近期各種電子支付大家都來摻一杯羹 更多消極不配
合的業者進來 金流變化百百種 程序正義是很重要沒錯 但
過時的法律卡在那邊 台灣因代工產業工程師明明就一堆
但檢調和警察單位資料整合的能力 開發新大數據收集證據
的能力幾乎是0 也不下放基層 什麼都要發公文請人提供
證據也要警察自己提供 偵查主體到底是誰 上述這些你我
一個小警察根本管不著 被害人和詐騙所得持續增加 勢力
金錢觸手伸向社會各處 我要是詐騙集團 我黑錢多成本0我
找人遊說不修法 開人頭公司捐政治獻金 甚至找寫手找律
師團跟檢調對打 離開警職我覺得你只會有更大的無力感跟
黑暗面 遇到真的要挖坑給你跳的 你說不定你就像讓子彈
飛的六子一樣死的像英雄? 然後什麼也沒有了 世道不會
因為你改變 不勝唏噓 但高風亮節
至於樓上說的那個檢座嗎 案件交手過一次 嘴巴辦案很強
證據都叫下面給他準備好好 不合他意還會叫人進去罵 其
他勤務是不用上了? 有本事上面都辦一辦 政治人物也辦
不要只會弄基層 就會悻悻然離職找自我 還有發文說平時
說自己很忙很累 辦案怎樣怎樣 還有時間FB發文打落落長
一篇 很會行銷自己 值得學習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22-10-12T14:12
所以這個體制 偵查主體到底是誰? 哈哈哈哈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2-10-17T07:04
https://i.imgur.com/ffuKIay.jpg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2-10-12T14:12
忘了說 我所內有個同事個性跟您挺像 但沒那麼堅持 別人
的事的喊聲要怎麼辦怎麼辦 遇到自己要處理的就雙標 希
望您不是這樣的人 說到做到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2-10-17T07:04
你有那麽厲害就考檢察官法官啊?沒考上代表你的頭腦跟
待退的老警察沒兩樣,我就等著看你被其他人抓小辮子,
你上班最好不要偷懶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22-10-12T14:12
鍵盤法官檢察官好厲害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22-10-17T07:04
保護管束本來就能上銬 原因消失就能讓人自行離去 好好搞
清楚刑法 行政法的界線在哪 法律問題沒有絕對的解釋方式
動不動就檢舉 跟動不動就報110的民眾有甚麼差別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2-10-12T14:12
好險你不是我同事跟長官,阿彌陀佛!!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22-10-17T07:04
我看你可能連請示檢座都沒做過,程序法沒解釋空間我第一
次聽到,還好你辭職了。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2T14:12
學長你離職就不要回來了吧 跟這種人當同事壓力好大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2-10-17T07:04
本來想說點什麼,後來想想還是算了,顆顆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22-10-12T14:12
889當上警察的話應該就是這樣子了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22-10-17T07:04
慶幸你離職以你的做法 司法單位都不適合你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2T14:12
堅持自己的正義 你大可不必再回來 你之後假如再次遇到類
似的事情 難道要再度辭職嗎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22-10-17T07:04
你們有終成眷屬結婚的話記得po上來我會包紅包過去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22-10-12T14:12
看完的感想,你的法學層次高於一般警察,個性比較適合當司
法官。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2-10-17T07:04
學長的個性感覺很直誒 典型在職場或職場會被討厭的
那種 感覺現實生活的朋友應該不多 但還是偶爾要有這
種人才有趣呢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2-10-12T14:12
你好好看一下下一篇回文,司法資源不是讓你這樣浪費的,
你光比例原則都不會衡量了。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2-10-17T07:04
以你這種標準,給你十八支申誡也是剛好而已。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22-10-12T14:12
程序雖然有瑕疵 實體也會有自己的構成要件… 不是逮捕
放人就一定構成縱放人犯.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10-17T07:04
還好隊上沒有這種同事 慶幸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2-10-12T14:12
從警六年資歷,我看你處理事情的方式像法律系剛畢業,學
術路線比較適合你。不用叫我看完你的文章,我看你前十行
文字就知道你是怎樣處理事情的人。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22-10-17T07:04
自以為正義,我看你還是不要當警察好了,幸好我們所
沒你這樣的同事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22-10-12T14:12
學長你說督察組把其他人找去就是沙盤推演的脫罪,這部分
是你自己想像的吧,試問你自己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你看到
你自己提供的證據,你覺得你會起訴嗎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22-10-17T07:04
不敢說小弟我法學素養多好,可是從學長的文章中看到很多
自己闡述的法學見解,或許你我都不在檢察官的位置上,不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22-10-12T14:12
知道所謂的實務上的行政簽結是如何寫出來的,不如學長去
投訴檢察官看看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22-10-17T07:04
我自己認為的正義很單純,就是好人就該被保護,壞人
就該受懲罰,若一個好人全家都要靠他養沒有做過任何
壞事,就因為你自以為的程序正義,要被你告上法院,
最後丟了工作....,在我看來你才是那個壞心的人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2-10-12T14:12
https://i.imgur.com/6xEEib3.jpg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22-10-17T07:04
好奇學長回歸警界後是否有轉任刑事體系的想法啊?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22-10-12T14:12
要現行犯逮捕可以,請你自己偵辦及移送,不要把案件推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22-10-17T07:04
給別人。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22-10-12T14:12
跟你這種人上班真的很可憐,出張嘴最厲害,這麼厲害怎
麼不從頭幫忙?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22-10-17T07:04
既然正義及好跟壞,每個人定義都不同,沒有絕對,你
不認同同事所做的事,不代表你就一定是對的,你可不
去理會不跟著做,但不要去背後捅同事害人,這麼多人
反駁你的見解,你卻還堅持自己是對的,這不就是自以
為的正義?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22-10-12T14:12
可是從這個判決書來看,是不是給了當初的你一個答案了?還
是說,你仍然覺得這不是你要的答案?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2-10-17T07:04
講認真的,為什麼不揪民眾回去告那些嫌疑人同事,然後在
證據力充足的情況下,看要去偵查隊、地檢署或調查站多管
齊下,你這樣告發實在是很難有結果的,如果還有下次的話,
我是建議你找民眾告同事,畢竟民眾才是被害人,最後地檢也
不會行政簽結,只是在蒐集證據的時候要小心點,有些文件也
不是自己拍了就可以用的@@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2-10-12T14:12
逮捕可以移交他機關?
只有民眾逮捕移交而已吧?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22-10-17T07:04
案1如果是小弟的話,確定要執行逮補程序,我就會全部
接下來,學長的做法並沒錯,只是如果今天換個角度,
我是鐵路的學長,我會覺得有點怪餒,就情緒上來說如果
我接到會覺得很幹,既然你現場要處理怎麼不全部處理
到完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2T14:12
抱歉我的意思是說服他告妨害自由,而不是疏縱放,你同事要
偷換成管束,那從逮捕到轉換成保護管束這段期間,不論是
戒具或限制人身自由不能離開駐地的時間都是妨害自由,這
個你疏忽了。多試幾種方式(罪名),那些同事吃過梗之後,就
知道你是來真的了。至少以後那些同事在跟你上班的時候不會
做或者躲開你再做,你看不到也不知道就好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2-10-17T07:04
除了辛苦了之外 感覺還有什麼話想說卻說不出來 我想這
就是曲高和寡的感覺吧 身在警察這種迂腐到不行的封閉
職業 只能說委屈你了 說再多就有點鄉愿了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2T14:12
https://i.imgur.com/E84iPe1.jpg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22-10-17T07:04
第二個案件 你想移送案件 長官不認同 你要怎麼移 任
何案件送出去都是需要經過審核的 上面的人審核不過
他不讓你移送 你怎麼移 你針對主管啊 桶自己兄弟算
什麼 你覺得他們都做錯了 今天換作你 你怎麼做 ?移
送案件出去 解送人犯 都不需要其他人審核蓋章?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2-10-12T14:12
看得出法學素養理解有偏差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2-10-17T07:04
大概懂你堅持的原則跟信奉程序正義的理念,可惜這個
圈子水太深,有太多眉眉角角在理想與現實間拉扯,誠
如某些大大所說,你沒進司法界太可惜,再嘗試一下吧
,加油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2-10-12T14:12
某個人再怎麼痛恨平庸的邪惡,也是X警察而已還不會去捅自
己同辦公室的同事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22-10-17T07:04
某人一直痛罵自己體制內的長官、還有其他很爛的同事,結
果也沒聽說他有去檢舉搞他們,反而整天上網靠x警察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22-10-12T14:12
辦公室的同事不是路邊隨機攔的違規三寶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2-10-17T07:04
我比較好奇你從警的初衷是啥?還有這些事情以後你二次
從警有無遭受其他不平等待遇?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22-10-17T07:04
請問討論這麼多,結論就是只要你
看到(or知悉同事(可能)違法你
就會去檢舉、告發這樣對嗎?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2-10-12T14:12
其實根本不用討論這麼多,問題的核心在於,你會檢舉同事
(你覺得他違法的話),對吧?
知道這個是不是就好了,其他不用多說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7T07:04
內軌四等警特實在不需要滔滔不絕的陳述法律知識^^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22-10-12T14:12
簡直是詭辯亂扯,拿校園霸凌來比,一個是100%的壞事
一個是你認為的壞事,不認同你的認知就是莫視??普
丁也認為自己是正義是對的,那他就可以去攻擊人?難道
我只要認為別人是錯的,我就可以去到處告人,害人跑
法院,反正對方經得起考驗就不用怕??這就是你的邏輯?
到現在還在辯....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22-10-17T07:04
有違法自然有在職的人會去抓,你只是不在職的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22-10-12T14:12
檢察體系、政風體系、調查體系,督察體系,請問你是哪一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2-10-17T07:04
路上違規的三寶,有警察會抓,有測速會拍,有肩頸連茶會
抓,你是民眾,你看到你會怎樣
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路上的違規三寶
而是你只是路過的民眾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22-10-12T14:12
你是走在路上的人,當你看到疑似違規情形,「你要怎麼處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22-10-17T07:04
理」
大多數人是無視,少部分人檢舉,但是因為這些違規仔跟你
素不相識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2-10-12T14:12
如果說這些違規仔都是你的親戚、朋友、同事、家人,還會
去檢舉的,我想應該是非常稀少的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2-10-17T07:04
不過我覺得警察工作太爛了,不適合您,您的才華其實應該
要去更好的地方發揮才對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22-10-12T14:12
警界太爛的,曲高和寡,在這爛地方您辛苦了,您一定可以
去更好的地方發展的,祝福您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2-10-17T07:04
學長你回我的說統一口徑還是自行想像阿,今天你案二的一
個實質證據都沒有,你有在現在看到宣讀米蘭達警告嗎?你
有看到你的副座要求學弟說不要辦現行改管束嗎?你所謂的
只有聽到學弟說他是現行犯、看到一張在地檢不會被當證據
的逮捕通知書而已,沒有影像、沒有錄音,甚至你沒參與整
個辦案過程。就好像一個民眾今天跑來派出所說要提告公然
侮辱,然後問他有沒有錄音有沒有證人,什麼都沒有那請問
你要檢察官怎麼起訴?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2-10-12T14:12
https://upload.cc/i1/2022/10/05/8z7HvN.jpeg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7T07:04
至於案一我想知道學長你哪天大備,剛好有南部學長解送完
人犯看到你轄內有人在吵架,其中有個人罵了一句三字經,
南部學長就立刻逮捕然後交由你偵辦,看到交通A2就立刻逮
捕給你偵辦,請問你會怎麼想?這不是程不程序的問題,這
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問題,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偏偏學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2T14:12
長你選擇最麻煩的。程序或許是鐵路學長們有瑕疵,但是希
望學長自己想一下,自己當的是一名警察,不是一個法匠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2-10-17T07:04
越來越扯,沒被告過的就是無效警力?你這是侮辱90%以
上的警察,就你是有效警力?你做多少事?你很厲害?不
認同你想告誰就告誰?太自負了吧!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22-10-12T14:12
我覺得應該去地檢署好好教育檢察官怎麼辦案的,竟然辦成
這樣!莫名其妙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22-10-17T07:04
支持學長去地檢署問承辦的檢察官!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22-10-12T14:12
好久沒這麼精采了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22-10-17T07:04
檢察官這樣都沒有違法嗎?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10-12T14:12
學長是不是該處理一下了?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22-10-17T07:04
公理是非正義怎麼可以說簽結就簽結對吧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22-10-12T14:12
那你怎麼不去檢舉承辦檢察官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22-10-17T07:04
喔,原來還有想不想的
啊這不是同一案嗎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2-10-12T14:12
唉,大是大非面前還有想不想的,我真的太失望了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2-10-17T07:04
你要是沒發文,我也沒機會喊燒不是嗎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2-10-12T14:12
其實可以不用回來當警察,美國有盛行一種行業叫做審計哥,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2-10-17T07:04
學長可以考慮當審計哥,既可以維生又可以淘汰或者讓不懂
的警察吃梗。審計哥簡介如下https://www.163.com/dy/artic
le/HHL6N7UR051196HN.html我真的覺得這「是頭路」!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2T14:12
縮完如下https://reurl.cc/m3K1WW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22-10-17T07:04
警察是團體生活 如果想幹長久建議還是被一直檢舉同事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22-10-12T14:12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22-10-17T07:04
這樣同事跟你上班壓力很大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2T14:12
警察工作常遊走法律邊緣 偽文、縱放人犯 真要檢舉檢舉不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22-10-17T07:04
之前新北有個吳檢也是有崇高理想辦一堆人 結果辭職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22-10-12T14:12
打著基本權利的名義,不分是非的濫訴,還義正言辭,
罷了..價值觀扭曲的人說在多也是無用,這麼愛辯你就
辯吧!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7T07:04
順便問一下,告發人能聲請再議嗎?不是告訴人才行嗎?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2-10-12T14:12
如果有多的力氣 建議巡邏多盤查抓抓酒駕毒品 這樣才是人
民之福 祝您工作順利 共勉之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22-10-17T07:04
其實就像學長說的每一件事都有他所謂做了之後背後的意
義 就拿學長這兩件事來說其實拿結果來說 沒有任何人
受到傷害 所以大部分的人認為沒有檢舉提告的必要 因
為有其他更多 更需要去檢舉的情事但卻不見學長出聲或
有所行動 所以大家才有那麼大的反彈吧 只能說 真
心覺得被學長提告的這些同事無辜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22-10-12T14:12
另外學長說的繁重所很多人都有被告過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小弟在全新北最繁重分局 全所有被告過的……嗯…
…好像只有一個??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7T07:04
一直提抽象危險犯酒駕現場逮捕,酒測達刑法規定值當然現場
逮捕啊,要件符合。請問只是吐口水,構成了什麼要件?公然
侮辱也要有被害人,告訴乃論沒有提告就沒有被害人,犯罪要
件當然不構成,充其量只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已,怎麼逮捕

現況刑事案件就是不能先逮捕再調查,能理解嗎?
至於你貼的司法座談會的舉例,民國68年的東西了,刑事訴訟
法都修幾次了,不要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2T14:12
你的作法就像是聞到駕駛有酒味就先逮捕,逮補完才吹與酒測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22-10-17T07:04
吐口水的案例我想也可以看做你巡邏到一半到別所轄區,然
後看到路人兩個人在吵架,然後A罵B~XXX,然後你就過去把
A逮捕了,然後跟別所說,人我抓了,剩下交給你處理了,不
知我理解是否正確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22-10-12T14:12
真的挺有趣的XD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2-10-17T07:04
這樣你巡邏一班多到抓不完欸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22-10-12T14:12
啊你覺得這樣有意義嗎?我只想問路人吵架關你什麼事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22-10-17T07:04
這邏輯套用在父母小孩路邊因為買糖果吵架,老爸罵他兒子
個XX,你也能馬上把他老爸給抓了
我真的快笑死了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2-10-12T14:12
嗯 就像我前面講的 每個人都有心中認為的對與錯 就
像大家認為學長你做的這兩件事情是錯的 學長也沒有必要
一直想跟大家爭辯到你是對的 因為看法跟觀點差異太大
了 或許學長認為法律上你自己站的住腳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22-10-17T07:04
https://i.imgur.com/XGqNJvF.jpg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2-10-12T14:12
想見見世面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22-10-17T07:04
原P.O. 缺乏法律優先適用的觀念,另外逮捕是偵查的一環,但
不代表警察可以先逮捕再調查,不要偷渡概念,不然偵辦案件
幹嘛要向法院請票?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22-10-12T14:12
這時候再回頭看上一篇澄清文,嗯、、、原本想說什麼,但
還是算了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22-10-17T07:04
想知道當初學長自己就是因為不認同所以離開這個環境,
怎麼又回來了呢?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2-10-12T14:12
案1,你已經把案件搞成這樣,完全不尊重管轄單位,然後你也
沒有想要承辦,不然依機關協商管轄權,你可以提出要求承辦
,但你沒有提出要求承辦,事後還去檢舉,在別人眼裡看來就
只是搞事而已。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2-10-17T07:04
https://i.imgur.com/Lnj9gkY.jpg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2-10-12T14:12
等一下,我說的案例不是警察的工作吧,你巡邏到一半,有
路人跟你說那邊有父子吵架,原來是因為爸爸不給兒子買糖
果吵架,吵架的時候爸爸脫口罵兒子說一句XX~然後你就當場
把他老爸逮捕了,你跟我說這是警察工作???
這法學,真是高啊!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2-10-17T07:04
對於警察勤務也是了解的相當透徹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2-10-12T14:12
在下實在望塵莫及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10-17T07:04
照你的邏輯,那在他轄抓到酒駕是不是應該要交給轄區所
偵辦?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22-10-12T14:12
這樣做,再吵下去也沒有交集啦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22-10-17T07:04
你一直解釋你可以這樣做,我們一直解釋沒必要這樣做,這
樣要講什麼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2-10-12T14:12
第一件事法律沒規定你一定要逮補吧?第二件事法律沒規定
你要檢舉吧?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2-10-17T07:04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不對,只是沒必要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22-10-12T14:12
我這樣簡單講一句你也能說家暴@@-,原來不給兒子買東西然
後罵他一句就是家暴,哭哭喔我不敢生了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22-10-17T07:04
構成貶抑詞的範圍非常廣,尤其對親人更容易說
簡單一句笨X都算欸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2-10-12T14:12
而且這種情境你把他老爸跟抓了,他兒子反而會嚇到爆造成
一輩子陰影吧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22-10-17T07:04
你不是資深大學長嗎?為什麼抓酒駕會抓到他轄會不知道?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2-10-12T14:12
然後他小孩沒人顧了你要幫忙顧嗎?他小孩等等
要上課了你要載她去嗎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22-10-17T07:04
這樣也是家暴案喔,原來路邊爸爸罵小孩就是家暴案,soga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2-10-12T14:12
你去百貨公司玩具店應該蠻多家暴案的
照你邏輯公然侮辱就可以逮補啦,還要說啥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22-10-17T07:04
你還是沒回答我問題阿!!酒駕通緝跨轄是不是也要交給
轄區所偵辦???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2T14:12
你藉口也太多了,不想辦又不尊重管轄單位,說什麼聖母、單
一窗口 …,只是你推諉的藉口罷了,你有心想辦一定可以接下
這案件自己辦,說什麼提供密錄器、逮捕通知書 …,這些都是
馬後砲,根本就不是真正想要負責,只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說詞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2-10-17T07:04
以您的法學素養,不用我說怎樣才算公然侮辱吧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2-10-12T14:12
我想這麼多文大家應該也都了解互相要說什麼了
https://i.imgur.com/7YWjrY1.jpg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22-10-17T07:04
其實他轄的現行犯自己也能辦喔 不一定要他轄
看報越區通報而已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22-10-12T14:12
我說的酒駕通緝是分開的好嗎!!這不就線上立破要求的東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2-10-17T07:04
還有解送地點有可能不同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2-10-12T14:12
西嗎??你身為資深大學長怎麼可能不知道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22-10-17T07:04
不說通緝,你酒駕也沒回答我阿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2T14:12
案1,你到現場的任務是什麼你理解嗎?
你到現場要做的必要措施根本就不是逮捕,而是先初步了解案
情,維持現場安全即可,至於吐口水有沒有涉及公然侮辱也不
是你認定的,你自己也一直強調你不是管轄單位,你只是協助
先到場,那你只要保全證據維持現場安全,做好這項工作就好
,在你沒有接收到檢方或鐵路下逮捕指令,你就逕行逮捕,你
根本自我以為超越法律。身為執法者不依法辦事,僅依自我認
知做事,這樣對嗎?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22-10-17T07:04
你只要違停沒處理,我就檢舉你瀆職。你不是完人,只
會講一口__話,瞧不起檢察官,你又考不上,你如果真
的有能力,就不會有人噓你了啦,滿嘴__話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22-10-12T14:12
請認清自己的身份,你只是警察不是法官憑什麼給定罪,吐個
口水就要移送公然侮辱,請問你的比例原則、比例原則、比例
原則去哪了?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22-10-17T07:04
i7學長講到重點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2-10-12T14:12
以前辦案常用現行犯 後來發現函送簡單多了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7T07:04
案1可看涉嫌人的態度 是否願意返回所內製作筆錄啊
不願意的話資料抄登跟秘錄器畫面、職務報告一併給鐵路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22-10-12T14:12
因為公然侮辱沒績效所以你不想辦,我這樣理解對嗎??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10-17T07:04
本案不是毒品案 事後通知到案也可以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2-10-12T14:12
公然侮辱案沒有查扣證物 沒現行犯的必要吧?有什麼需保全
證據的?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2-10-17T07:04
案1,保全證據維持現場安全,從警六年,這警察的基本工作你
會不知道怎麼用最適合的方式處理?一定要選擇最激烈的逮捕
?當下的犯罪要件尚未構成,你就依自己的認知做逮捕,請問
你是代表哪部法律?倘若到現場,你真不知道怎麼處理,你可
以打電話問所長,我不是你實習的師傅也不是你主管,我沒有
資格教你怎麼做,我也不想跟你分享我的作法。如果你真認為
你自己沒問題,又這麼正義感十足可以大義滅親,對你自己應
該也要從一標準,建議你可以去自首讓法院去裁判。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22-10-12T14:12
樓上不用跟他說太多吧,他只會掉書袋,結果連三等都
考不上,講到他的問題,他就回我就爛檢舉我,然後繼
續靠北別人,多理他是浪費你時間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2-10-17T07:04
都說回家了大家越戰越勇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22-10-12T14:12
問題是你逮捕後沒自己辦啊XD 後來還檢舉別人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22-10-17T07:04
你把自我認知擺在憲法之前,根本就是超越憲法的男人。面對
超越憲法的人,只能俯首稱臣了!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2-10-12T14:12
還有請示檢察官不予解送沒那麼簡單 要透過偵查隊、地檢署
如果遇到半夜 你要怎麼請示...想叫檢察官起床尿尿嗎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22-10-17T07:04
比例原則、比例原則、比例原則,請再回去好好研究憲法的比
例原則好嗎?超越憲法的男人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2T14:12
你的法理都沒有錯 也都合法 就實務上非常多困難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2-10-17T07:04
待過偵查隊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2-10-12T14:12
我真的覺得四等考試真的不該分什麼內外軌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22-10-17T07:04
分軌之後還大招我都不知道警專是在幹嘛了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22-10-12T14:12
合法但不合理阿!!逮捕就等於進入偵查階段,整個案件就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2-10-17T07:04
你最了解,你丟給別人辦才奇怪吧!!萬一你違法逮捕要算
的???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22-10-12T14:12
比例原則是來自憲法第二十三條+大法官的解釋,不然搬出憲法
幹嘛?
該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
難怪你會去檢舉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22-10-17T07:04
單一窗口不一定要轉移管轄阿!!你自己也可以辦完再傳真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22-10-12T14:12
至於違法逮捕對被害人來說就是整個警察,哪會分什麼你
或他們喔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22-10-17T07:04
吐口水就逮捕你覺得合乎比例原則嗎?
突然嗆到卡痰,是不是都不能被你看到,不然把卡痰吐掉就要
先被你逮捕,抓回去調查有沒有公然侮辱?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22-10-12T14:12
偵辦案件不是本來就警察的工作嗎??這算什麼大愛阿!!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22-10-17T07:04
你就明講說你不想辦就好阿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2T14:12
然後你一直強調你想討論的是逮捕沒有移送這件事,但你有想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2-10-17T07:04
過沒有合法的逮捕哪來的移送?檢察官給你的函文有說了,逮
捕要合比例原則,又當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表示提告,已表示
不需要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白話文就是他又沒有要告你抓吐口
水的人幹嘛?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22-10-12T14:12
吐口水有規定怎麼吐?還不能吐歪,你不是當事人,當事人沒
承認,被害人也沒提告,請問你如何證明他吐口水就是公然侮
辱?只憑你是警察,你的辦案經驗?然後你就逮捕要調查?厲
害了我的天,辦案還可以先射箭再畫靶的。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22-10-17T07:04
真的建議不用在繼續口水戰了 雖然看的很過癮 但雙方
就是站在完全不一樣的觀點及立場 或許這位學長的觀點
就是跟大部分人不一樣 但這世界本來就是由各種不一樣
的人所組成才有趣 對吧:)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22-10-12T14:12
函文你沒看懂吧,無置喙之地,因為你已經逮捕了,當場沒有
依比例原則你直接就逮捕,過了就算了,既然逮捕了沒有依程
序走,是有程序瑕疵,但不尚未到達需要以刑法相繩的程度。
請你好好看一下檢察官的函文,老實說我覺得他對你很客氣沒
有直接戳你逕行逮捕不和比例原則,他是用暗示你的,你應該
要看出來的。我覺得有正義感是好事,追求程序正義沒有問題
,但你的比原則的概念太薄弱,請以實際上大多數的案例為主
,不要只看一兩則極端的例子就奉為聖旨,如果案件只看程序
,而不看原則,那開槍的學長姐們,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違法開
槍了。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22-10-17T07:04
更正:尚未達到需要以刑法相繩
Rae avatar
By Rae
at 2022-10-12T14:12
背後開槍會判違法,就是依當時情況要件,開槍不符比例原則
所以才被法官判違法。希望你可以弄懂法官判違法的原因。就
先這樣了,執法仍有比例原則的適用,共勉之。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22-10-17T07:04
我們在討論他幹嘛這樣做,他一直解釋他這樣做又沒有違法
,這根本是兩條不同的話題,大家可以回家啦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2-10-12T14:12
因為吐口水就被你逮捕,即使你逮捕符合刑訴的規定,但符合
比例原則嗎?比例原則是憲法位階,希望你可以好好想想。
Rae avatar
By Rae
at 2022-10-17T07:04
瘋狂逆風 認同你的見解
但不能讚同你的作法
如學長所言從警資歷六年肯定知道有更「妥善」的處理
方式
你選擇了最地獄級的道路 順便把身邊的戰友差點弄到一
起下地獄了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22-10-12T14:12
尤其第一件事,不逮捕也不會怎樣,而且
還是先去了解等待後續接辦單位的人,我
就不懂的逮捕要幹嘛?可能又會說這是警
察工作吧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22-10-17T07:04
第二件事就是個路人甲,然後就跑去檢舉了
兩件事,我都只能說2個字,爆傻眼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22-10-12T14:12
所以原po在哪個分局 同分局先寫統調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22-10-17T07:04
限制人身自由,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不然為何要提審法?
如果你覺得限制人身自由不嚴重,那我無話可說了,畢竟自由
是憲法保障的人權,希望你還留有學校教官的聯繫方式,請教
官再次好好的跟你談談比例原則是什麼。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22-10-12T14:12
兄弟 我最近也是遇到類似的事情 所以很能體會你的感
受 對於警察還是保有熱愛 但熱忱想對的一定會逐漸
減少 大環境無法改變 但能夠讓自己改變身邊的微小
事務就足夠了 為了爛人而離職太不值得了 繼續為自己
而堅持奮鬥才是正確的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22-10-17T07:04
68年的會議記錄拿出來當寶 通姦都除罪化了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2-10-12T14:12
https://i.imgur.com/sGHI0i4.jpg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22-10-17T07:04
https://i.imgur.com/7iMy11i.jpg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22-10-12T14:12
看了那麼多 好慶幸現在沒有這種同事 以後也拜託不要有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22-10-17T07:04
你要確定你要拿68年的見解運用在現在的實務上欸 刑訴修正
那麼多次為了保障人權 現在吐口水你逮捕限制人身自由你要
有確定欸~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22-10-12T14:12
我要表達的是你一直在質疑後續未照程序解送 確實有瑕疵你
要質疑或告發當然沒問題 但為何不一併審視你的逮捕行為
真的都沒有一點瑕疵嗎?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22-10-17T07:04
沒有脫逃之虞也沒有滅證問題 為何不要求該民返所配合調查
就好?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22-10-12T14:12
https://i.imgur.com/Rfk8S8V.jpg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22-10-17T07:04
先不談法學概念,因為我自嘆不如,但是從頭到尾都是你
覺得、你認為是對的,別人覺得、別人認為都是錯的。畢
竟每個人法學素養、概念都不一樣,處理一件事情一定是
依照自己的概念,在自認為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下去處理
,當大家努力把事情就算無法大事化小,至少不複雜化情
況下處理完畢,但是卻被一位自以為法學概念超越檢察官
的路人檢舉,這樣讓他們情何以堪?檢察官、法官對同一
件事也會有不同見解,但他們也互相尊重,而不會像某人
因為網內互打而沾沾自喜。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22-10-12T14:12
還是不談法學概念,因為會變得好像法學研討會。我單位
也有一位長官對法學很有興趣,尤其是警察執法相關法令
,但是他是把他的能力用在幫助同仁,當同仁出事時能協
助把傷害降到最低,而不是把自己的法學能力用在解決同
事,這種格局高下立判。何況你說是為了團隊好,殊不知
這是在破壞整個團隊的和諧。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22-10-17T07:04
帶返所調查是要釐清案情,了解被害人的 訴意願 有 訴意
願再偵辦 不是一開始的目的就是偵辦!就算有提告也是以函
送處理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我想你先瞭解現行犯逮
捕的立法意旨再來看你逮補的行為 是否早已逾越了必要性?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22-10-12T14:12
哎呦,他只問他這樣有沒有違法
你們一直跟他講立法意旨,跟手段必要性
根本平行時空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22-10-17T07:04
講再多也是白搭,大家可以回家啦
他這行為就是沒有違法但沒有必要,就這麼簡單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22-10-12T14:12
也是啦處理方式百百種一定要選那種最硬ㄉㄠˋ的 實在沒話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7T07:04
依然不談法學,如果你要以三重案例做例子,我的看法是
,他們審酌當時狀況,依照他們認為合法的方式處理,很
遺憾出事了,怎麼辦?當然是後果自己擔嘛。你的案例二
也是,他們也是審酌當時所有情況,已自認合法方式處理
,如果到時候被當事人投訴或檢舉也是自己擔嘛,結果被
連關係人也不是,自認超越檢察官的路人檢舉,情何以堪
?我想表達的只是尊重兩個字,但是我覺得你不懂得尊重
,無論是案例還是案例二。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2-10-12T14:12
最終還是不談法學,上面有一位鄉民寫到,他贊同你的法
律見解,但不認同你的做法,你難道不知道他指的是不認
同解決同事這個做法嗎?你難道不知道你最詬病的是解決
同事嗎這件事,而不是法律見解的對錯嗎?你的法學力可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2-10-17T07:04
以用在很多情況,包括考試(不一定要警察考試)、幫助
同仁等很多有意義的事,但是你卻用在解決同仁最可恥的
方式。尊重!!尊重!!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2-10-12T14:12
學長你做的最對最沒問題 給你讚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22-10-17T07:04
如果你認為解決同事,是愛之深責之切幫助的方式,那我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22-10-12T14:12
無話可說了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7T07:04
單純的一團和氣不會讓業內風氣變得更好??我不懂你要
表達什麼,團隊風氣好,向心力強,這不是長官想要的嗎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2-10-12T14:12
反而是互相檢舉的單位才會被督爆吧,督察員:幹X媽
的,的XX所又有檢舉了,列為重點督導所。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22-10-17T07:04
如果今天有一個同事跟你一起上班,也很認真的盯著你一舉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2-10-12T14:12
一動,有可能違反紀律就檢舉督察組,有可能違法就馬上告
發地檢署,你喜歡這樣嗎?
不要跟我說你都很守法很守規矩,所以歡迎,那只是沒有這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22-10-17T07:04
種人在你旁邊,你很幸運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22-10-12T14:12
我只希望你要摸著自己內心問,你真的喜歡這樣嗎?然後你
問他幹嘛這樣,他回答你我為了世界和平(誤,是為了警界
的大義,要改善環境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2-10-17T07:04
你扯到仗義、吹哨者、改善環境、這都很好,問題你要看你
抓的點是什麼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22-10-12T14:12
你弄個連地檢署都直接簽結的案件,這算什麼?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22-10-17T07:04
你真的認為,地檢署隨便都敢簽結?尤其這個還是警察機關
內部吹哨者的告發
還是你認為,承辦檢察官敢簽結,他不用負責任?他主管不
用負責任?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22-10-12T14:12
簽結有兩含義,一個是根本證據不足,一個根本是無深入追
查必要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2-10-17T07:04
你連這都不知道,滔滔不絕的講一堆人認事用法錯誤,是判
決書看太多嗎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2T14:12
你真的要澄清風氣,麻煩搞點大的!真正的髒污!可以讓地
檢署有好棒棒績效的,好嗎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2-10-17T07:04
肅貪績效在檢察官辦案中是很重要的案件,你以為會有檢察
官不想辦?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22-10-12T14:12
套一句民眾指點警察怎麼辦案的話,啊檢察官就給你當就好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7T07:04
如果你真的想討論這個簽結是否是對的,你可以貼去法律版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22-10-12T14:12
,那邊大神很多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2-10-17T07:04
原po有提到一點,有刑案績效的案件就一定逮捕移送。沒
有績效的案件函送就好。然後還有線上立破這種東西,造就
了基層員警只會挑所謂有營養的案件來辦。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22-10-12T14:12
以前聽說有專抓酒駕公危拼功獎積分考警大二技的酒駕巡官
,現在應該會有專抓逃逸移工的移工巡官吧。一切都是利益
導向的結果。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2-10-17T07:04
督察組要釘一個人砍到18支畢業其實很簡單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2T14:12
10分鐘沒出勤、沒站路檢點、查巡合一沒簽隨便都砍一堆
如果同事真要互相檢舉早就倒一堆人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2-10-17T07:04
同事間還是和氣生財 搞到互相檢舉單位就沒人想待了
捫心自問自己偶爾也有偷懶的時候 不是聖人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22-10-12T14:12
今天你檢舉人 明天換同事檢舉你 同樣道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7T07:04
偵辦刑案也是同樣道理 我們不是聖人 偶爾有遺漏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22-10-12T14:12
今天你檢舉他人縱放人犯 以後同事會不會反過來對你放大鏡
檢視?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22-10-17T07:04
吹哨者的角色 其實我蠻佩服 例如張通榮關說案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22-10-12T14:12
因為吹哨者容易被秋後算帳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22-10-17T07:04
目前兩件案件都只有一造當事人的說詞,還是要持懷疑
態度,畢竟都是以這位學長的角度陳述其所見所聞,檢
舉跟告發也結案了。警界就這麼小,也很容易知道彼此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22-10-12T14:12
的服務單位,行事不夠完善的,怕被檢舉就自己記得要
閃遠一點;想蒐集資料檢舉回去的就檢舉回去,之前有
聽過蒐集各種資料快一年最後檢舉的,殺傷力更大。這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22-10-17T07:04
份工作如果在經濟上不可或缺,就不要一頭熱離職或做
一些會被撤職的事,又要回來還要調整心態,或是直接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2-10-12T14:12
回不來了,如果自己不能做到絕對無瑕疵,還是與人為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10-17T07:04
善的好
Ivy avatar
By Ivy
at 2022-10-12T14:12
你應該到八卦版爆卦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10-17T07:04
社會的動亂,就源於公權力的怠惰,該感到可恥的是那
些爛警根官僚體系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2-10-12T14:12
那些護航的人真的是可恥到極點,眼裡盡是自己人的利
益,而不是執法人員的本份跟如何保護受害民眾,盡用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2-10-17T07:04
一些似是而非的謬論在詭辯
Ivy avatar
By Ivy
at 2022-10-12T14:12
一堆留言真的是臭不可擋,爛警多如狗,還有臉拿納稅
人的錢,可恥

煽惑公務員違反職權一樣會犯煽惑罪嗎?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22-06-20T13:45
例如說 對酒駕非常痛恨 就煽惑警察: 只要有酒駕嫌疑一律先抓起來再說 寧可錯殺一萬也不要放過一個酒駕,以維護其他人安全 或是煽惑公務員: 某某企業是黑心企業,以後他們提出什麼申請,你們應該一律拒收 這樣明顯違反警察或公務員的職權 煽惑警察酒駕不管確不確定一律全抓,或是黑心企業的申請一律拒收 這樣講是 ...

兩件真,但是不相關的事情連結算誹謗嗎?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22-05-27T14:01
有兩件足以毀損某人名譽的指控 但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關係 卻硬要把他們之間連上關係 因為誹謗罪所述為真時不罰 但兩件真的,卻毫無關係的事件硬要連起來 這樣會成立誹謗罪嗎? 例如某A 1.開車愛超速且有酒駕前科 2.會收錢然後圖利特定廠商 然後這時候有人說:某A常常圖利廠商,難怪會酒駕 但 ...

請問侵占罪刑附民之後的流程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22-01-05T13:32
※ 引述《q135q135 (打工仔)》之銘言: 如果沒有必要~這可能是最後一篇回應你。 回應你並不是因為你讓我覺得需要回應,手機APP沒有辦法鎖你的文+新版主搞不清楚~ 說明只是為了讓新版主大概了解狀況。 話不投機三句多,對你都只是浪費我的時間。 #1TSc__gM : ※ 引述《JustSa ...

被酒駕車撞後續問題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21-12-24T23:07
如標題所說 小弟在7/21 被通知停在路邊的車 被酒駕的機車給撞了 對方雷殘受傷 小弟車是停白色路肩外的 車是靜止狀態 人不在現場 詢問過交通大隊警察 基本上我幾乎無肇責問題 且對方也與我和解賠償我修車費用了 但卻在今天收到法院訴訟文書 因本人搬家從桃園到台南 無奈無法馬上知道發生什麼事 ...

機車闖平交道撞斷護欄 吊銷駕照10年?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21-12-18T00:19
友人的弟弟誤闖平交道,還把已降下的護欄撞斷 沒有酒駕,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罰款六萬多吧 另外監理所的人說要吊銷駕照 10年後才在考 網路上看到是闖平交道加肇事會吊銷駕照 6~12年後可以在考 那麼沒有傷亡 也沒撞到火車 撞斷護欄算肇事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