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姊夫和我姐的婚姻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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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姐夫長期與我姐感情不睦故目前已呈現分居狀態但分居後繼續到我家來騷擾我姐姐平靜的生活他多次來騷擾時我母親出面阻止但他居然暴力相向已造成我母親和我姐受傷目前已對他提出告訴但他不知悔改居然寄發存證信函給我母親說若七天內不主動找他和解撤回告訴就要對我母親提出告訴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是否已違法還有他連續好幾天寄發存證信函給我母親已對他老人家帶來精神上的困擾是否已構成違法和家暴法裡所謂的精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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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10-12-03
居然寄發存證信函給我母親,說若七天內不主動找他和解撤回告訴就要對我母親提出告訴請問他這樣的行為是否已違法沒有違法~~~基本上,版主及家人應該弄清楚一事"何謂存證信函??"存證信函簡單來說只是一件透過第三者公證,代表是由甲方本人親自交付給乙方本人之文件。剩下的就沒有其他的意義存在(因為不是法院的文件)反之,不當的存證信函反而成為最佳的證據因為同前所述,此訊息經第三方公證確由甲方本人所書寫甲方自然無法之後
Ida avatarIda2010-12-04
是..他這樣是已經違法了!建議你去跟你們管區的警察報警備案申請"家暴"這樣會對你們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