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媽媽告我男友和誘罪現在傳票來了可以撤告嗎 - 法律Zenobia · 2013-03-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之前有一陣子沒回家都是住我男朋友家那時候我媽媽以為是我男朋友叫我不要回家可是其實我是怕被我媽媽打所以才一直不回家那時候我媽有趣警察局報我失蹤人口然後有對我男朋友提出告訴現在我已經回家很久了我媽媽現在也跟我男朋友關係很好我媽媽有趣警察局說要撤告可是昨天傳票寄來我們家現在要怎麼辦我媽媽沒有要告了她有跟警察說為什麼傳票還是來了那請問現在要撤告要怎麼做那還是要開庭嗎法律All CommentsSusan2013-03-27本案非告訴乃論罪。不得撤告。中華民國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245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Connor2013-03-28告訴人開庭時當庭跟檢察官說撤回事情就結束了.Related Posts工安技師、礦衛技師&勞安師、勞衛師急!!有關車禍相關問題被朋友惡意倒會要如何提告LOGO商標問題關於法律上萬塊錢遺失了20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