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車禍的對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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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我綠燈生直行(機車)..對方綠燈直左轉(汽車)....哪時我想說他要他要給我過..當時半夜了...我就加速其實也沒多快.....然後他也忽然的灣了出來了..當時我騎中線車道撞到他的副駕駛座的車門...我的摩托車就倒在中線在車道......然後我就倒在地上...爬起來發現右手陣痛...右腳膝蓋1公分叉傷...對方一下車...第一句話就怪我怎麼騎那麼快....然後我就報警..然後上救護車...到了醫院檢查..右手手掌碗骨骨折..包石膏固定1個月.看整完畢是12月22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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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1-20
基本上事故發生不管對錯處理的態度很重要既然對方不理你你可以以過失傷害告他等雙方上法院之後法官會請雙方先和解和解若不成自然就是由原告提出和解金額包括受傷去醫院看醫生的所有開銷(最好有收據)還有不能工作的損失包括被辭職都能向對方要求賠償(最好有證明)還可向對方要求事故造成心理損傷需要常期就醫看心理醫生說的白一點就是說錢不吃藥啦對付這種人不必手軟事故造成受傷不管對錯至少關心一下這是人該做的如果不會做不用把它��
Jacob avatarJacob2010-01-21
基本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就是所謂支線道行駛用戶人要讓幹線道用戶人但支線道以行時轉彎路權時幹線道用戶人要讓支線道用戶人...其實交通沒有所謂的基本道理只要基本禮儀不要違規都不會出車禍...十字路口4縣道假如我要右彎對向車要左彎誰要先讓誰?要看左彎車以行駛狀況如果說是以行駛左彎路權右彎駕駛必須讓左彎路權先過不管那個縣道轉彎車者要先禮讓直線道除非沒車基本上都要禮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章汽車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