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不懂的法律刑責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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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犯偷竊罪阿但是我有收到法院傳票了但是裡面寫說是兩個月人也沒有出來呀!我又收到第二張法院傳票寄來的說甚麼要繼續關中..還說涉犯刑法第321條第一項第一款和第2款侵入住家等等加重竊盜罪嫌重大還有說訴訟法第101條ㄓㄧ第一項第五款...那如果要把我男友交保的話有可能嗎?但是他傳票裡說五天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法院聲請撤銷和變更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能不能交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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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wig avatarHedwig2013-10-25
刑法321條是加重竊盜,至於如果對於加重的事由沒有爭執,只是爭執刑度的話,還是可以上訴,請法官審酌經濟狀況、犯後態度、請求依照刑法第59條再酌減。***************法律服務網--律師熱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