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未成年 因為公然汙辱被告 法官給了我訓誡處分我後來給打書記官問她何時要上課 書記官說要等通知被害人後才 - 法律Kama · 2015-11-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Caroline2015-11-03這應該是引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一項第三項第29條第三項要被害人同意才算完成所以書記官說要通知被害人就是要被害人同意甚或要求板大之法定代理人(父母)賠償相關民事損害名譽之損失Agatha2015-11-03=口=真的是這樣嗎他開庭的時候都不去了=_=Genevieve2015-11-03刑法第43條,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誡。刑訴第482條,依刑法第四十三條易以訓誡者,由檢察官執行之。Catherine2015-11-06通知被害人到場看你被罵的樣子!Related Posts⊕外遇蒐證*與偵查行蹤↙的差別?車禍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狗咬人,飼主應負何賠償責任?車禍被撞該怎麼處理呢?請問有誰可以告訴我,在大廳廣重下用三字經潑麻辱罵我還動手甩了我一巴掌,我該如何告她?有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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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害人同意才算完成
所以書記官說要通知被害人就是要被害人同意
甚或要求板大之法定代理人(父母)賠償相關民事損害名譽之損失
他開庭的時候都不去了=_=
刑訴第482條,依刑法第四十三條易以訓誡者,由檢察官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