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男友被告傷害罪(我是證人)請問這會怎麼判?會怎樣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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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狀況是我回彰化在家裡和我男朋友還有我爸爸在聊天,隔壁的鄰居跑來我家開門對著我爸說講話不要太大聲口氣不是很好,我爸請他進來家裡作客他不要他叫我爸好膽出去我爸就走出去我跟我男友跟著後面隔壁鄰居就動手打我爸但是我爸散開就沒有被他打到我男友就擋著告訴鄰居說講話就講話不要動手鄰居他兒子就跑出來和他爸一起拉著我男友我爸看狀況不對就把鄰居拉開因此跌倒結果鄰居跑去驗傷說他頭擦傷腳鋼筋斷掉PS我男友公親變成事主..對方堅持提告...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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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5-02
案例陳述,易言之就是,鄰居動手傷害未遂,爾後鄰居驗傷提告。單就法律層面,令尊有正當防衛的舉卻違法事由,頂多只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其僅牽涉民事之賠償問題。但實際上,常被引導成互毆,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的罪,所以大部分提告的人都只是想獲得一些「慰問金」就會撤回,更簡單的說法就是以刑事逼民事。法院那些「官」當然都知道這些,所以如果你們私下沒有和解的話,法官判罪量刑,也不會判太重。法律本來就不是保障好人,而是保護會使用的人,建議你可以跟令尊討論一下上法院跟私下和解的利弊,有時候爭一口氣,會讓你損失更多,就看你覺得值不值得了。2011-05-0105:37:36補充:傷害罪,簡單說只要有身體上的傷害就可以成罪,重傷輕傷小傷之類,只是量刑的區別。2011-05-0704:43:15補充:2011-05-0106:02:53補充那...先報案的人就贏嗎?
Kyle avatarKyle2011-05-03
對方告的只能用過失傷害~~你爸客觀上符合傷害罪~~主觀上欠缺故意~~1.其實去醫院~~都可以驗出傷拉~~歐青~~就算只是像針刺到的傷口大小~~都符合傷害罪了~~通常有驗傷~~醫生也會用一個名詞開給你~~2.這種事情通常沒什麼大礙...過失傷最重關6個月害最輕罰500元以下罰金~~如你所敘述情形不一定會上法院阿~~檢察官搞不好就覺得那個鄰居無理取鬧~~到檢察官那邊就停住了~~不想浪費國家資源在這種事情上~~其實吼~~在這種都沒監視器下~~你爸跟你男友亂掰他自己跌倒的~~檢察官也沒折~~只能證據不足不起訴~~因為檢察官案件太多~~不會花太多時間在這種芝麻小事~~每個月案件都結不完了~~3.不用擔心挖洞給你跳~~檢察官不是笨蛋==會看清事實的尤其檢察官跟你對談~~問你的不起眼的對話都有涵義的~~很多人常常這樣被突破~~4.他腿傷那些檢察官會發文給醫院~~調他病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5-02
遠親不如近鄰,傷害最是告訴乃論的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和解賠人醫療費就沒事了
Emma avatarEmma2011-05-01
妳爸爸跟妳男友有去驗傷嗎?如果有…亦可以告對方傷害。對方告妳們~除了驗傷單還有其他證據嗎?如…錄音、錄影如果沒有,只有證人~那麼去到法院就堅決否認沒有動手打到對方,被告與證人說詞要一致。也不要將事實完整陳述,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這樣一來~~檢察官可能會希望妳們和解、對方撤回告訴。坦白說~法院這種東西是沒有像人家說的很公平就是「爭贏人的」及「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就我的經驗~提告傷害…打一巴掌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一天折1000元兩人拉扯造成抓傷多處(互告),各判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一天折1000元2011-05-0319:28:39補充:其實這種傷害告訴算是小事麻煩的是妳們必須桃園彰化兩地跑開庭。(跑法院真的是一件累人及煩人的事)簡單來說妳們就是遇到擺明要挖洞給妳們跳的人!!如果到了法院…對方要求妳們賠償他才願意撤�